第二卷《直解》 (2/11)
把它给拣别出来,这是蕅益大师在解释这一段的大意。好,接着我们看法相的安立,第四面:
世间说有“法相”——谓实德业等。
圣教假说“法相”——谓蕴处界等。
那么世间对一切法的一个相貌,有很多的说法,但是这个地方,澫益大师是以这个实德业,就是这个印度外道里面一个比较有代表性的,叫胜论派(殊胜的胜,论是这个《成唯识论》的论,胜论派)。
这个法是轨持义,这个我是主宰义。
法是轨持义。轨持义就是说,什么叫作法呢?第一个它轨生义解,他有一个明确的轨范,使令我们生起理解。比如说色法,什么叫色法呢?他的轨范就是质碍,凡是有一定质量,佔有一定空间的,我们安立作色法;什么是心法呢?哦,了别,他有明了分别的功能,这个叫作心法。我们从这样的一种轨范,我们能够理解,这是一个法,他有一定的相貌。这个“持”,任持自性,它对于它的轨范能够保持不失,至少在一定的时空当中,它能够相续的保持一段时间,这样子我们安立作法。这个范围就很广了,所有的色法、心法都是法所收摄。
这个实德业,胜论派认为一切法的生起,是由实德业的和合而生起的。什么是“实”呢?“实”就是法的体性。这个胜论派说,一切法它是由五大元素所构成的,说是地水火风空。说这地是一个坚性,火是一个热性,水是一个湿性,风是一个动性,乃至于是空。这一切法是由地水火风空来组成的,所以这五个元素是一个法体,叫作实。这个“德”就是一个法的数量,说这五个法在和合的时候,有一个法的数量比较强,说我们看到有的东西是它,这个水的湿性的势力强,所以他湿性的功能比较明显,就是他这个数量的组成有不同,所以这个“德”,它也会影响法的一个情况,就是它的数量的强弱。
第三个是“业”,业就是它表现出来的作用,这个功能作用,这个桌子有桌子的作用,椅子有椅子的作用。胜论派认为说,一切法是实德业的三个和合所成就的,他的意思是说,这三个法是离开我们一念心识有独立体性的;说你造了罪业,这个业力的因缘不能影响实德业的存在,你造了善业,也不能影响这个实德业的存在,因为这三个东西是完全离开你的心识,他单独有一个独立自主的体性,他不随顺你心识的变化而有所变化,所以离心有法。
当然这个《成唯识论》论师是不同意这个说法的,比如说,我们平常的心是一种散乱的阶段,所以我们的色身就是一个粗重的状态,但是如果我们是打佛七,做一种加行,我们强迫我们这念散乱的心,心于佛号,专一安住,心于佛号,相续安住,透过我们的一种相续的专注力,把这个散乱的阶段给调伏下来,这个内心有一种寂静的相貌出现。而事实上我们也感觉到我们的色身是有变化,就是从一种粗重的状态,变成一种少分的轻安的相貌出现。
可见得这个色法是随顺心法的因缘而变化的,不应该说这个色法是离开了心有独立体性的,不应该这样讲,因为我们的心从散乱心变成寂静的心,色法也是从粗重变成轻安,这是一个非常明显的一个现量的境界,马上能够感觉出来的境界,所以这个世间的法相也是一个错谬的,是一个无体施设假。
圣教也说法相,佛陀在圣教当中,处处说到五蕴、十二处、十八界。佛陀说,假设我们内心当中是积集了善业,我们变现一种尊贵的天人的五蕴,这个色法也特别的庄严;受,这个感受、乐受的成份也多;想,这个想,这个了别、分别的功能也特别强;天人堪能性也强,“行”,迁流性,“识”这个了别性也特别强;假设我们今天内心当中,是摄持了罪业所变现的五蕴,那就是一个丑陋的相貌,是一个卑贱的心识,一个没有堪能性的心识。所以说,佛陀安立五蕴、十二处、十八界,他也是随顺因缘而变化的,所以这个叫作有体施设假。他的确是在因缘上有这样的功能自体而假名安立的,这个是说明世间的法相跟圣教的法相的一个差别,这是简要的把我相、法相说明以后,蕅祖做一个总结。看第二段:
外人问意——以为既唯有识,别无“实我”、“实法”。何故世间及诸圣教,仍说有我法耶?
颂中——以“假说”二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