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指导苏晴写论文 (2/3)
还是食洋不化,自说自话?
“遇到这种困惑,是正常的。”陈捷握住苏晴微凉的手,安慰道,“任何理论,都是在特定的土壤里生长出来的,一棵在加州阳光下长成的橘子树,你把它原封不动地移栽到东北的黑土地上,就算能活,结出的果子,味道也必然是酸涩的。学术研究,也是一个道理。”
“那我该怎么办?”苏晴求助地看着他,“我的导师也说我的方向有问题,让我多读读原著,可我感觉越读越迷茫。”
陈捷笑了笑,没有直接给出答案,而是像他一贯的风格那样,提出了一个问题:
“小晴,你有没有想过,我们为什么一定要去重构西方的理论呢?我们自己的传统里,难道就没有‘恢复性司法’的基因吗?”
“我们自己的传统?”苏晴愣了一下。
“是啊。”陈捷道,“比如,华国古代的儒家思想,一直推崇‘无讼’的理想,州县官员在断案时,也往往以调解为先,追求的是‘政通人和,事了人和’,这和恢复性司法强调的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区和谐,是不是异曲同工?”
“再比如,我们党在革命战争年代创造的‘马锡五审判方式’,以及建国后一直在提倡的‘枫桥经验’,其核心是什么?不就是‘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就地解决,矛盾不上交’吗?这不就是一种最生动的、深深植根于我们这片土地的、具有华国特色的恢复性司法实践吗?”
苏晴陷入沉思。
她之前的所有思考,都局限在如何用西方的理论,去解释、去套用华国的现实。
但陈捷,却轻而易举地,将整个视角翻转了过来!
“所以,”陈捷看着苏晴那双思索的眼睛,继续不紧不慢地引导着,“你的论文,为什么一定要跟在西方学者后面,去重构他们的理论?为什么不能反过来,以我们自己数千年来的法律文化传统和近几十年的伟大司法实践为根基,去跟西方的理论,进行一场平等的对话,甚至是……超越?”
“你可以大胆地提出一个‘华国式恢复性司法’的概念,系统地论证它的历史渊源、理论内核、以及在当代华国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独特价值与普适性意义。”
“你可以论证,当西方后现代学者还在书斋里,解构着冰冷的司法权力时,我们华国的基层实践者们,早已经用一种更温暖、更人性化的方式,在田间地头,在邻里之间,构建着一种全新的、东方式的司法文明。”
“这样一来,你的论文,就不再是西方理论的蹩脚模仿者,而是一个全新理论范式的勇敢开创者!其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不可同日而语!”
当陈捷说完最后一个字时,苏晴已经呆住了:
“陈捷……这些……你是怎么想到的?你的工作那么忙,而且,这都是司法哲学领域最前沿的理论,你怎么会懂这么多?”
陈捷笑道:
“我哪里是都懂,只是看得多了,想得多了,自然就有了一些自己的看法。”
他顿了顿,用一种半开玩笑的语气解释道:
“在研究室,每天接触的,都是关系到国家未来的、最顶层也最复杂的问题。任何一个问题,都不可能只从一个角度去看。”
“经济问题背后有政治,政治问题背后有文化,文化问题背后,最终又会落到法律和人心上。久而久之,就习惯了把所有东西都联系起来,进行系统性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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