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指导苏晴写论文 (1/3)
2011年2月。
京城连着下了几天鹅毛大雪,整个燕园银装素裹,琼楼玉宇,平日里熟悉的红墙绿瓦被覆盖上一层厚厚的洁白,在凛冽寒风中,透着一股别样的静谧与庄严。
燕京大学图书馆里,暖气开得十足,与窗外的冰天雪地形成了鲜明对比。
即便是周末,这里依旧坐满了埋首苦读的学子,空气中弥漫着书卷、暖气和年轻人身上特有的淡淡气息,安静得只能听到笔尖划过纸张的沙沙声和偶尔响起的翻书声。
陈捷喜欢这种感觉。
从研究室那间高速运转、时刻紧绷的办公室里抽身出来,回到这片熟悉的、纯粹的学术净土,对他而言,是一种难得的放松与调剂。
他身边,苏晴正对着一台笔记本电脑,秀气的眉头紧紧蹙在一起,白皙的手指无意识地转着一支笔,时不时发出一声几不可闻的叹息。
时光荏苒,距离毕业已经过去了一年半。
陈捷在那个外人眼中神秘无比的机构里,已经从一个见习科员,平稳地度过了见习期,转正为正式科员。
而苏晴,则如她当初所愿,顺利地考取了本院的硕士研究生,在法学的象牙塔里,继续着她恬淡而专注的求索之路。
只是此刻,平日里总是从容学习的苏晴,似乎遇到了真正的难题。
她的论文,开题已经快半年了,但整个框架,却迟迟搭建不起来,仿佛陷入了一个理论的迷宫,怎么也找不到出口。
“又遇到瓶颈了?”陈捷放下手中一本关于宋代财政史的专著,将自己那杯热气腾腾的奶茶,往苏晴手边推了推,柔声问道。
“唉……”苏晴抬起头,清澈的眼眸里写满了苦恼,她将笔记本电脑转向陈捷,“你帮我看看,我感觉自己快要被这些理论给绕死了。”
陈捷凑过去,目光落在屏幕上。
论文的标题是——《后现代主义思潮下的恢复性司法理论重构》。
这是一个非常前沿,也异常抽象的司法哲学命题。
“恢复性司法”,强调的是在犯罪发生后,通过对话与协商,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弥合犯罪者、被害人与社区之间的裂痕,其目标不是惩罚,而是和解。
而“后现代主义”,则以解构一切宏大叙事、质疑所有权威话语著称。
将这两者结合起来,难度可想而知。
苏晴的论文大纲里,罗列了福柯的权力理论、德里达的解构主义、利奥塔的后现代状况……每一个名字,都如雷贯耳,但这些理论,就像一堆精美却互不匹配的零件,苏晴怎么也无法将它们组装成一个逻辑自洽的完整体系。
“我感觉,这些西方理论说得都很有道理,但它们离我们的现实太远了。”苏晴苦恼道,“我试着用福柯的权力话语理论,来分析司法调解中的权力不平等问题,但写着写着,就感觉是在为了理论而理论,完全没有触及到我们国家司法实践的真正内核,写出来的东西,空洞得连我自己都说服不了。”
陈捷静静地听着,脸上露出温和笑容。
苏晴遇到的,是国内所有文科学者,都必然会遇到的一个根本性困境——如何处理西方理论与华国现实之间的关系。
是生搬硬套,削足适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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