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孙镜》 (3/5)
sp; “吾徒三人如晤:为师患喉痈,医言不过今秋。平生所蓄三百两,尔等各得一百。清心性躁,需钱娶妻;清尘好读书,需钱赶考;清云体弱,需钱治病。树将死,人将亡,此乃天道。尔等勿悲,各自珍重。”
三道士睹信,嚎啕大哭。周知县却道:“且慢哭。道长明知将死,为何写下‘孝’字?又为何只写一半?”
他目光如电,扫过三人:“因为有人逼他写!那人以为道长在留遗嘱,故逼写‘孝’字,欲伪作孝子争产之局。然道长写到一半,忽然想通——此人既知遗产所在,定是看见了这封信。谁能看见?”
三人面面相觑。周知县缓缓道:“那日打扫书房的是谁?”
清尘扑通跪地,面如死灰。
原来清尘偷窥书信后,知遗产藏处,便想独吞。端午前夜逼师父重写遗嘱,争执间误杀道长。清心、清云闻声赶来,清尘便伪造互殴现场……
案情大白,清尘判斩。临刑前,他求见周知县:“小人有一事不明。大人如何看出破绽?”
周知县默然片刻,道:“那枣粽。道长要无核枣粽,是因你们幼时吃粽,都嫌吐核麻烦,他便一个个为你们剔净枣核。这等慈父之心,怎会不平均分配?既平均,又何必重立遗嘱?”
清尘怔然,忽仰天大笑,笑出泪来:“原来…师父早为我剔了二十年枣核,我竟从未察觉……”
周知县背过身去,挥挥手。刽子手刀落时,他望着堂前楹联,一滴泪坠在“爹娘恩情”四字上。
第四回镜中影
转眼周知县任满三年,政通人和,将升任知州。饯行宴上,乡绅耆老赠“明镜高悬”匾额。周知县却道:“本官有一事未了,需多留三日。”
众皆不解。
次日,周知县独坐后堂,命人请来一位老者。此人姓陈,乃县衙老书吏,侍奉过五任知县。周知县屏退左右,深揖一礼:“陈翁,下官有一事求教。”
陈老连道不敢。周知县取出卷宗:“这是三年前一桩旧案,陈翁可记得?”
卷宗记载:药材商孙某,外出经商三年未归,其妻王氏报官寻夫。三月后,有人在长江下游发现浮尸,面目模糊,但衣着、玉佩皆似孙某。王氏认尸后,领回安葬。未及半年,王氏改嫁绸缎商刘某,孙家产业也尽归刘氏。
“此案有何不妥?”陈老问。
“有三疑。”周知县道,“其一,孙某外出时值腊月,却穿春衫;其二,浮尸发现处距本县三百里,玉佩怎未被人剥去?其三,本官查过,刘某在孙某‘死’前半载,已购下孙家邻宅。”
陈老沉吟:“大人是想翻案?可王氏已嫁,尸骨早烂,从何查起?”
周知县微笑:“今日请陈翁来,是想问当年验尸的仵作,如今何在?”
“已还乡多年,住在七十里外陈家庄。”
“烦请陈翁陪下官走一趟。”
二人微服至陈家庄,寻到老仵作。那老人已瞎了眼,听闻来意,沉默良久,忽道:“那尸首…不是淹死的。”
“哦?”
“老朽虽瞎,鼻子却灵。那尸首无江河淤泥气,反有土腥味,是死后才被抛入江中。且…颈部有细痕,似是铁丝勒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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