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庭前会议(一) (2/3)
sp; “可是法官阁下,这名人犯十分危险。”一名警员捋起袖管,露出了自己手臂上的牙印:“这就是刚才把他提出看守所时留下的。”
淡淡的粉红色印记,再晚点大概就要消失了。
唐闲撇了撇嘴:“行了。今天召集庭前会议,就是因为这个案子有很多疑点。我不想放过一个坏人,也不会冤枉一个好人——被告,你愿意配合回答,不会主动伤人,对吗?”
流浪儿金缓缓抬头,望向唐闲。
看清她的面容时,他显然怔了一下,瞳孔微微收缩。
“好。”他轻声说道,目光始终没有离开唐闲的脸。
这令唐闲感到异样。
“被告,你认识我吗?”唐闲发问道。
阿黛丽与金都是出自十三区,难不成两个人是认识的?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她就不得不申请回避了。
说不定,把这个案子分给原主,本来就是给她挖了个坑。
“不。”金摇了摇头:“我只是在虚空屏中,看过了您的演讲。”
如果真是这样,那就没有问题了。
“咔。”电子铐自动打开了。唐闲抬起头,就见猫头助理对着她微微颔首。
两名警员无奈地耸了耸肩,离开了会议室。
金很瘦弱,尖尖的下巴衬得浅灰色的眼睛大极了。大概是很久没有喝过水,他的唇角有些龟裂,声音也不似寻常八岁儿童一样清脆。
“让人送些水进来。”唐闲侧身道。
她吩咐起猫头助理越来越得心应手,后者执行得也确实很快,眨眼的功夫,就有人推门进来,给每个与会人员,都发了一瓶饮用水。
唐闲趁着这个时间清点了一下与会人员。
检方代表公诉人与其助理,原告与其律师,书记员与唐闲特别提出要见的本案调查人员。
唐闲数来数去,发现少了一个人。
“被告的辩护律师呢?”她问道。
“被告没有辩护律师。”公诉人说道:“他没有钱付律师费,且因为本人已经基本认罪,没有公益律师愿意接这个案子。”
唐闲板起了脸。
“检方,你们的行为违反了联邦宪法,以及最高法院大法官裁决。”她冷声道:
“按照联邦宪法第九修正案,被告有权获得律师为其辩护。
而根据157年前联邦最高法院兰德斯大法官的裁定,联邦各城市必须为无力聘请律师的重罪贫穷被告,提供免费律师。”
“呵呵呵呵。”安莱先生站了起来,拊掌大笑。而刚刚被引进来的南德斯则用手擦着额上的汗,满脸茫然。
好不容易,安莱先生才止了笑。南德斯连忙迎上前去,声音因为紧张而走了样:
“安,安莱先生。”他说着,心中期冀对方能因为心情不错而减轻对自己的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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