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七章书坊新刻 (2/3)
图画,更是一种试图将知识系统化、标准化并广泛传播的努力。它标志着朱炎的治理触角,开始深入文化传播领域,试图以此塑造民心,开启民智,为那个尚在蓝图中的新秩序,奠定更坚实的思想与文化基础。变革的涓流,正悄然浸润着信阳的每一个角落。
第一百五十八章考绩新议
“信阳官刻”坊的建立与几本实用小册子的刊行,如同在信阳的文教土壤中埋下了新的种子。随着《农事指南》通过保甲体系流向乡间,《蒙教新法初探》在更多社学传播,一种注重实务、讲求实效的风气,在官民两个层面都悄然滋长。然而,朱炎深知,任何理念与政策的落实,最终依靠的是执行之人。现有官吏的考评与未来人才的选拔,若不随之革新,一切终将是空中楼阁。
这一日,朱炎在行辕书房内,翻阅着近期由各观政士子呈递的条陈,其中多份不约而同地提到了吏治考评的弊端。有士子指出,某县户房书吏虽精于文书,却对清丈田亩的新规推三阻四,暗中阻挠;亦有士子反映,某地巡检司官员,考评年年“无过”,实则尸位素餐,对辖内保甲训练、乡兵整饬从不尽心,遇事则敷衍塞责。
“文柏,你看,”朱炎将几份条陈推至周文柏面前,“旧有考绩,多流于形式,或凭上官好恶,或但求无过,于实政推进,激励有限,反生惰气。”
周文柏深有同感:“部堂明察。以往考绩,重在‘清、慎、勤’等空泛德目,或是以钱粮能否足额征收、刑名是否少有错漏为要。然于推行新政、开拓实务之效,却无衡量。勤勉任事者,或触犯旧例,反不如墨守成规者考评优异。”
“此风不可长。”朱炎断然道,“我信阳欲行新法,建新秩序,必先革新吏治,而革新吏治,首在考绩。须得让能做事、愿做事、且能做成功之人得其位、获其赏。”
他沉吟片刻,提出了初步构想:
“其一,考绩之标,需与当前要务紧密结合。清丈田亩之完成度与公允性,新式农具推广之成效,保甲联防之落实与效能,商业税征收之公平与增长,乃至社学蒙教新法推行情况,皆应纳入州县主官及相关部门吏员之考成。”
“其二,考绩之法,需多方印证。不能仅凭上官评语,需结合观政士子暗访、市易平准所纠纷记录、乃至乡老保正之匿名评议,综合判断。”
“其三,考绩之果,需赏罚分明。优者,不唯升迁,亦可赐金帛、彰其名,或准其子弟优先入经世学堂;劣者,轻则训诫、罚俸,重则贬黜、问罪。尤其对阳奉阴违、阻挠新政者,需严惩不贷。”
周文柏听得目光炯炯,此议若行,必将震动整个信阳官场。他谨慎道:“部堂此议,切中时弊。然推行之初,恐阻力不小,尤以那些安于现状、不善实务之官吏为甚。”
“阻力必然存在。”朱炎神色不变,“故而,此事不可一蹴而就。可先于信阳州衙内部及各知县、县丞、主簿等亲民官中试行。由你牵头,会同吏房,并选调李文博等数名精于律法、熟悉政务的观政士子,草拟《信阳官吏考绩暂行条例》,将上述原则细化成可操作之条款。初稿成后,先不颁布,召集州衙各房主官及各县令,进行商议。”
“部堂之意是……让他们也参与进来?”周文柏若有所悟。
“正是。”朱炎点头,“考绩关乎所有官吏切身利害,若全然自上而下强推,怨气必积。让他们参与讨论,陈述难处,提出建议,过程虽慢,却能减少推行时的明枪暗箭。况且,其中未必没有识时务、愿做事之人。”
数日后,信阳州衙的议事堂内,关于考绩新法的讨论会如期举行。与会的各房主官及县令们,拿到那份尚是草案的《考绩条例》时,神色各异,有凝重,有不安,亦有少数人眼中闪过思索之色。
会议伊始,质疑之声便起。有老成官吏认为,将保甲、农具等“末务”与钱粮刑名并列考成,是本末倒置;也有人担忧,引入士子暗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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