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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百事从欢 (2/3)

sp;   一个锦衣玉食的十二三岁的少年,忽然间入了最辛苦的新兵营,他自是想逃离,但最终……他没逃。

    他坚持了下来。

    严寒烈暑,风吹日晒,在雪坑里面冻僵后,也在死人堆里面,将战死兄弟的尸骨,背出来过……

    最终,他成了人人都敬仰崇拜的常胜将军。

    鲜衣怒马,最是少年时。

    后来,他便不想着回汴京啦!

    他开始觉得,戈壁和大漠的辽阔,让他自由,练兵的号角,让他觉得悦耳。

    他想着,如果能以自己的血肉之躯,抵住胡骑来袭,护住这郎朗山河,以及万家百姓的安宁,他便是埋骨与此,又如何?

    可当他开始习惯这一切的时候。

    一纸调令。

    他便从边疆,回到了这诡谲的朝堂。

    他从后悔自己走过的路,只是偶尔想起……他依旧怀念大漠的风。

    今日玉姣的这一句诗,便将他忍不住地回想起当时。

    狂风烈烈,将军正少年。

    不只萧宁远没想到,这样一个小娘子,最终说出的飞花令,竟然不是伤春悲秋之作,反而是如此……

    其他人也没想到。

    那娇软妩媚的小娘子,吟诗之时,声音清朗,哪里还有半点妩媚之意?

    摊主最先回过神来,他忍不住地大笑了起来:“小娘子博学!小娘子博学啊!”

    玉姣此时又恢复了那柔弱的样子,微微一笑:“请出下一题吧。”

    掌柜扬声道:“下一题,是星和云,请大家作答吧。”

    这一次,玉姣没等到最后才说。

    而是先开了口。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

    这一句出自《鹊桥仙》。

    玉姣说到此处,便已经对上这飞花令了。

    她站在高台上,目光往下看去,落在身材颀长,冷俊无双的男子身上,声音又轻又缓,仿若带着千般万种的柔情:“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这话,如同金石之音,落在了在场的众人心中,也落在了萧宁远的心中。

    台上有年轻的书生,眼睛已经定在玉姣的身上了。

    这一轮过后,除了玉姣,便只剩下那个年轻的,目光痴痴地看着玉姣的书生。

    那书生最终红着脸,看向了玉姣:“这位姑娘,不知道怎么称呼?我……我这一轮,不和你争了,我愿意将这九转玉兔灯,送给你。”

    玉姣眨了眨眼睛,笑道:“多谢公子好意了,不过我想赢得堂堂正正的,然后将这玉兔灯,送给……”

    玉姣看向萧宁远,同他的目光在空中对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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