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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白居易写“离离原上草”的诗仙, (4/4)

知道老百姓的苦,让朝廷能重视他们的难处。

    少年志向:诗不是玩物,是替百姓说话的工具

    在长安待了一段时间,白居易没急着考功名,而是到处走访,看长安城里老百姓的生活。他发现,就算是在京城,也有很多百姓过得很苦:有卖炭的老人,天不亮就上山烧炭,为换点钱买粮食;有织锦的女子,织到手指流血,织出来的锦缎却被官员抢走;有流浪的孩子,在街头乞讨,冬天冻得瑟瑟发抖。

    他把这些都写进了诗里,

    比如《卖炭翁》的初稿(后来又修改过):

    “卖炭翁,伐薪烧炭南山中。

    满面尘灰烟火色,两鬓苍苍十指黑。

    卖炭得钱何所营?身上衣裳口中食。

    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

    比如《织妇词》的初稿:

    “织妇苦,织妇苦,

    日短夜长忧不足。

    柴门风雪寒,十指冻如笋。

    织成一尺素,卖得一钱货。

    上官来索锦,锦多织不得。”

    有人劝他:“你一个少年人,别写这些苦哈哈的事,官员们不爱看,对你考功名没好处。你应该写点风花雪月、歌颂朝廷的诗,这样才能被重用。”白居易却摇摇头:“要是诗歌不能替老百姓说话,不能反映他们的苦,那写诗还有什么用?我宁愿考不上功名,也不会写那些没用的诗。”

    他想起母亲用米浆糊窗教他读书的日子,想起湘灵说“要记得写老百姓的事”,想起《赋得古原草送别》里的野草——那些野草不管遇到多大的火,都能再长出来;老百姓不管遇到多大的苦,都能顽强活下去;他作为一个读书人,怎么能因为怕得罪官员,就忘了他们的苦?

    从那时候起,白居易就立下了“兼济天下”的志向:他要考上功名,要当上官,要用自己的权力,为老百姓做事;就算当不了官,也要用诗歌,替老百姓说话,让更多人知道他们的苦难。

    后来,白居易29岁考上进士,当了官,真的兑现了自己的志向。他写《新乐府》《秦中吟》,全是反映百姓疾苦的诗,比如《观刈麦》写农民割麦的辛苦,《杜陵叟》写农民被贪官欺负,这些诗像一把把刀子,戳中了晚唐的腐败和黑暗,也让更多人关注到老百姓的苦。

    有人骂他“多管闲事”,有人说他“得罪官员,没好下场”,可白居易一点都不怕——他想起少年时在符离的日子,想起母亲的教导,想起湘灵的期待,想起“野火烧不尽”的野草,就觉得自己做的是对的。

    回望白居易的少年时光,没有锦衣玉食,没有安稳生活,只有战乱、逃荒、苦读,还有对老百姓的同情。可正是这些苦,养出了他的“诗心”——不是娇生惯养的风花雪月,是接地气的、替百姓说话的“真心”。

    母亲的米浆字,教会他“读书要坚持”;湘灵的故事,教会他“要关注百姓”;《赋得古原草送别》,让他明白“诗歌要有力量”;少年时的志向,让他一辈子都没忘记“兼济天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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