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生死一念间 (3/5)
/> 吴振奇!
是的,他就是大夏九大豪族之一吴家小少爷,也是李媚儿的护花使者。
随着他们的到来,现场顿时响起了此起彼伏的掌声。
“小弟弟,你的情敌来了哦,咯咯。”
叶倾城掩口而笑。
“小小李明杰,在我眼里就是个屁。”
赵昊一脸无所谓。
“李明杰虽然喜欢我,但我对他没兴趣,所以并不能算是你的情敌,我说的是吴振奇!”
叶倾城说话时,眸中闪过一抹欣赏。
吴振奇是她和李媚儿的学长,从小就是别人家的孩子。
无论是学习还是绘画、打球等等,全都是顶尖。
对了,那位还是大家公认的校草,没有之一。
帅气多金,且各项技能都是顶尖,堪称老天亲儿子啊。
就算是她也曾对吴振奇有一丝好感呢。
当然,也仅仅是好感而已。
不过,吴振奇喜欢的则是李媚儿,而且还是忠实追求者。
李媚儿不拒绝也不接受,纵是和吴振奇暧昧不清,这也是她讨厌李媚儿的原因。
要么拒绝,要么拒绝,总要给人家一个交代吧。
可李媚儿却仿佛把吴振奇当舔狗,只跟人家搞暧昧。
吴振奇也知道这点,但他却对李媚儿死心塌地,从无怨言。
身为吴家小少爷,只要他勾勾手,不知道多少女人求着上他的床呢。
可吴振奇却只对李媚儿倾心,如此深情专一的男人世间少有啊。
当然,外界也传言说吴振奇太虚伪,表面打造深情人设,背地里玩的很花。
就比如吴振奇的秘书刘菲菲,就说是秘书,其实就是小三。
但这些也只是听说,叶倾城不清楚,对此也好不做评价。
只不过现在压力给到了赵昊啊。
李明杰自不必说,现在又多了个吴振奇。
不得不说赵昊还真是亚历山大。
咦,不对,怎么少了个人?
于是,她问道:“小弟弟,钱小莲怎么没来?”
“那女人不过是李明杰的母狗罢了,哪有资格来这种场合啊。”
赵昊说出了自己的猜测。
“也对哦。”
叶倾城呆萌的点了点头,简直能萌出血来。
这时,李明杰走了过来,满脸堆笑:“倾城,好久不见,你越来越漂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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