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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生死一念间 (3/5)

/>    吴振奇!

    是的,他就是大夏九大豪族之一吴家小少爷,也是李媚儿的护花使者。

    随着他们的到来,现场顿时响起了此起彼伏的掌声。

    “小弟弟,你的情敌来了哦,咯咯。”

    叶倾城掩口而笑。

    “小小李明杰,在我眼里就是个屁。”

    赵昊一脸无所谓。

    “李明杰虽然喜欢我,但我对他没兴趣,所以并不能算是你的情敌,我说的是吴振奇!”

    叶倾城说话时,眸中闪过一抹欣赏。

    吴振奇是她和李媚儿的学长,从小就是别人家的孩子。

    无论是学习还是绘画、打球等等,全都是顶尖。

    对了,那位还是大家公认的校草,没有之一。

    帅气多金,且各项技能都是顶尖,堪称老天亲儿子啊。

    就算是她也曾对吴振奇有一丝好感呢。

    当然,也仅仅是好感而已。

    不过,吴振奇喜欢的则是李媚儿,而且还是忠实追求者。

    李媚儿不拒绝也不接受,纵是和吴振奇暧昧不清,这也是她讨厌李媚儿的原因。

    要么拒绝,要么拒绝,总要给人家一个交代吧。

    可李媚儿却仿佛把吴振奇当舔狗,只跟人家搞暧昧。

    吴振奇也知道这点,但他却对李媚儿死心塌地,从无怨言。

    身为吴家小少爷,只要他勾勾手,不知道多少女人求着上他的床呢。

    可吴振奇却只对李媚儿倾心,如此深情专一的男人世间少有啊。

    当然,外界也传言说吴振奇太虚伪,表面打造深情人设,背地里玩的很花。

    就比如吴振奇的秘书刘菲菲,就说是秘书,其实就是小三。

    但这些也只是听说,叶倾城不清楚,对此也好不做评价。

    只不过现在压力给到了赵昊啊。

    李明杰自不必说,现在又多了个吴振奇。

    不得不说赵昊还真是亚历山大。

    咦,不对,怎么少了个人?

    于是,她问道:“小弟弟,钱小莲怎么没来?”

    “那女人不过是李明杰的母狗罢了,哪有资格来这种场合啊。”

    赵昊说出了自己的猜测。

    “也对哦。”

    叶倾城呆萌的点了点头,简直能萌出血来。

    这时,李明杰走了过来,满脸堆笑:“倾城,好久不见,你越来越漂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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