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红衣 (2/5)
间缕空,楼梯环绕而上,顶部是高七米的巨大水晶灯。
丁时一眼看见了向3楼奔跑的傻匕,将手中的人头扔给虞渊,掏出野猫弩。
傻匕正准备上四楼,配合女仆们一起围杀嘉宾,一只弩箭贯穿他的胸膛。抬头看去,丁时不慌不忙的安装第二根弩箭。傻匕摸了全身,没找到可以投掷的东西,骂了句脏话,第二根弩箭射中他的眉骨。
傻匕炸成白烟,本体传送消失。
虞渊惊喜道:“我有活毒。”
王猛道:“下次傻匕死定了。”
丁时不同意:“没有活毒他不会跑到我们面前。”
红衣女:“钱。”
大家抬头看,4楼过道天花板上贴着纸币,如同一条铁轨一般,排列的整整齐齐。天花板高度4米。一般人弹跳力在40厘米左右,以1米8身高为例,能跳到两米2。如果冲刺跳高一般可以达到两米五左右。如果有墙壁辅助,加上手臂长度,可以达到三米左右。
目前警察考核中,女性摸高为230公分,男性摸高为265公分。
无论加上多少条件,人类摸高还远远达不到4米,除非借助外物。
红衣女手上虽有西洋剑,但仍旧够不着天花板,能够到天花板的只有虞渊和王猛手上的骑兵刀。不过操作要小心,谁也不知道哈姆镇的银行是否兑换残币。
王猛和虞渊还在细操,丁时就蹭的跳起来,右手横扫,抓了四张钞票落地。
王猛惊问:“你TM吃了蘑菇?”
丁时将力量和敏捷分配到足部,冲刺两步跳起,手上抓了两张钞票落地:“老掉牙的笑话就别拿出来丢人现眼。”
虞渊提醒道:“两位,办正事。”
红衣女疑问:“办什么正事?我们死定了吧?”
虞渊纠正:“你死定了,不是我们死定了。”
丁时把钱随便朝地上一扔,从背包中拿出一条撕成条状的被单,虞渊上前帮忙,将条状撕断,再捆绑打结。
丁时右手拿了一端线头后退,王猛将一面木制护栏全部踹飞。丁时深吸气,奔跑,跳跃,人在空中飞出,双手稳稳的抓在水晶灯用于固定灯条的环状物体上。伴随一阵乒乒乓乓的水晶撞击声,水晶灯和丁时在空中摇摆不停,好一会才稳下来。
王猛负责用王氏三板斧对付上楼的女仆,扇巴掌,打重拳,扔楼下。女仆们缺乏组织,添油战术威胁不到王猛。
虞渊将被单绳栓在柱子上,丁时也将被单绳栓在水晶灯上。
虞渊双手握住被单绳,慢慢的将重量压在被单绳上,直到全部体重都压在上面后,虞渊双手交替,朝水晶灯处攀爬而去。
红衣女问:“行不行?”能承受得住吗?
虞渊一边前进一边道:“很多水晶灯的重量都破吨,有水晶灯甚至达到20吨的重量。我推测别墅水晶灯重量在1吨左右。”水晶灯从17世纪出现,有些水晶灯作为装饰用,有些水晶灯上可以放置烛台。
红衣女:“那也不行啊。”4个人重量还是挺重的。
话落,一串水晶灯被丁时割断落下,砸在一楼的楼梯上,发出了巨大的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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