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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回 曾擒射雕者 又逐白云归 (9/17)

sp;奇的是这两三百骑全是黑马,竟无一匹杂色,马上骑兵也全部身穿一式黑色皮铠,上面钉着擦得锃15亮的银钉。方才觉得军容整齐的乙室部骑兵和这些人比起来简直就是叫花子兵。

    不论衣甲、马匹有何不同,先桓骑兵的战法全都一样,在一箭之地停止接近,列开阵势,张弓搭箭。

    三名为首的军官催马上前,其中一人用先桓话喊道:“谁射下的这只漠北青斑?”

    另一名军官手里高高举起一只身上贯穿着铁骨箭的青灰色游隼。有眼尖的已经看见,那只死鸟双腿上各有两道金光闪闪的细箍,显然是有人饲养的。

    秦晋之对于先桓人豢养的鹰犬极为熟悉,已经明白自己无意之中惹祸上身,这只游隼必是先桓贵人驯养的。他拍拍周身的尘土,也拿先桓话答话:“是我射下来了。”

    先前喊话的军官怒道:“好大的狗胆!这是皇后驾前的荡寇将军,拿你全家的命也不够赔的。走,跟我们去见皇后吧。”

    秦晋之知道这些人是皇后宫帐的卫兵,不去是不行的,稍作反抗自己的手下就会跟李冠卿的手下遭遇同样的命运。

    他平静地答应一声好,将手中刀随手交给身边的曹怀德,对身边的几位秦社头目道:“皇后要见我,我跟他们去见一趟。你们立刻回城,把李冠卿关好。最近大家要提高戒备,提防崇社抓我们的人,出门最少要五人以上结伴。我回来以前,秦社由金无缺暂代社主,外堂行动由曹怀德指挥。”

    楚泰然一听说去见皇后,已经猜到这八成是射死了皇后豢养的鹰隼,心中大急,叫道:“二哥,不能去。咱们跟他们拼了。”

    曹怀德也道:“社主,去了只怕凶多吉少啊!咱们杀出去吧。”满兴安和莫有光没说话,却也急得直搓手。

    秦晋之摆摆手,强笑道:“没事,说几句好话赔些银子就是了。”其实他知道,先桓贵人大都酷爱打猎,因此将豢养的鹰隼视如珍宝,海东青驯养起来极为费时费力,珍贵至极。自己这回怕是真的惹下大祸了。

    只听马蹄声响,阿思带了一小队人马来到近前,对秦晋之道:“没事的,我陪你去见皇后。”

    秦晋之方才是强装镇定,这时才心里一宽,对阿思报以感激地微笑,说道:“那可多谢了。”

    楚泰然等人听说阿思也跟着去,心里才略微放心,他们也都看出这位年轻将军似乎对社主颇为友善。

    阿思的手下牵过一匹马给秦晋之,阿思当先,秦晋之跟在旁边并骥而行。

    阿思不但是草原驰名的神射手,还能认汉字,说汉话,跟秦晋之一路闲谈。秦晋之尚未从刚才亲见崇社众人被射杀的震动回过神来,因此说话不多。

    向北走出三四十里,远远已能看见皇后的宫帐群落。

    行到近处,阿思的那一小队手下驻马不前,阿思亦和秦晋之下马步行。那三名军官之中两人率队离去,一人带了二十人小队跟在阿思和秦晋之身后。

    一圈毛毡和皮革制成的白色帐篷将一顶巨大的金黄色帐篷围在当中,料想那就是皇后的居所。

    “咦?阿思你怎么来了?你不是应该跟大王在吐儿山吗?难道是你把皇后的漠北青斑射下来了?”一名身材纤细的高个儿先桓女子从一顶帐篷里走出,出来的时候她得微微躬身才能不碰到头顶高高盘起的发髻,女子上身穿一袭色泽艳丽的直领窄袖长袍,下衬百褶长裙,肩上披着一件极薄的丝绸披风。

    “天皇帝差遣我到南京公干,在路上遇到了跶不也,才知道大后也要到南京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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