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书屋

第一千七百七十六章 踏花归去马蹄香 (2/3)

接说出来也可以。”

    主持人之所以补上后面一句话,是担心秦雨霖的毛笔字写得不怎么样,如果只说让对方写出来的话,万一对方写出来的字太丑了,难免会让对方尴尬。

    只是主持人明显是多虑了。

    秦雨霖点点头,走到前方的画桌前,提起桌上的毛笔,一气呵成的直接写出了一句诗。

    “踏花归去马蹄香。”

    先不说诗的内容,秦雨霖所写的一手漂亮的毛笔字,先让所有人大吃一惊。

    没有人会想到,这个极为漂亮的年轻姑娘,竟然能写出如此漂亮的毛笔字,大家虽然不是太懂书法,但还是能够看出,这字已经隐隐了有了大家风范。

    主持人同样大吃一惊,他刚刚还想着对方的毛笔字多半拿不出手,却谁知人家在毛笔字上有着不低的造诣。

    就这水平,绝对比现场任何一个人都高,这尼玛是真人不露相啊!

    他们哪里知道,秦雨霖出生于名门世家,练毛笔字是从小的必修课之一。

    不只是秦雨霖,苏情的毛笔字也同样有着不低的造诣。

    主持人对秦雨霖的字感慨连连,周围众人也议论了好一会儿。

    之后才慢慢把注意力,集中在诗句本身的内容上。

    “踏花归去马蹄香。”

    嗯,所有人都点了点头,这种以诗作画的题目果然比较简单,这句诗的内容很好理解,骑马踏花归来,连马蹄都是香的。

    其场景并不难画,难度不大,就看谁的画技更高,画得更加逼真了?

    所有人都是这样认为的,包括主持人和三位选手。

    三位选手开始在脑海里构思,要如何画才能更好的体现这首诗的内容?

    “踏花”?简单,花而已嘛,画各种花都不是问题。

    要体现出“归去”之意,也简单,把场景画成黄昏就可以了。

    “马蹄”?这个更简单了,画一匹奔腾的骏马就可以了,还可以更丰富一些,来一个年轻的公子,在马背上跃马扬鞭。

    最后是“香”,这个也简单,只需要这样...只需要这样...等等,我擦!

    想到最后的“香”字,三位选手均是一愣,他们突然发现,这题似乎并不像想象中的那样简单。

    因为最后的这一个“香”字。

    “香”是一种味道,是用鼻子闻的,而不是用眼睛看的。

    而绘画则是用眼睛看的。

    也就是说,必须要用眼睛看出画里的香味。

    这尼玛怎么整?眼睛怎么可能看出香味?

    三位选手一阵心惊,这道看似简单的题目,竟然如此的不容易创作。

    要如何才能体现出题目中的“香”字?显然是这道题最关键的所在。

    三位选手均是眉头紧锁,全都在心里思考这个问题。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推荐小说:
疯批亲妈归来,替炮灰儿女撑腰! 春潮情雾 洪荒:剧透未来,元始心态崩了 我靠上古建木造农场,带飞蓝星 高门春欢 全球医学倒退,我掏出感冒灵封神了 大明:穿成李景隆,开局北伐朱棣 人在美利坚:我的叔叔堂吉诃德 重生去随军,全家日子红红火火 晏姑娘逼疯整个京城了吗
相关推荐:
疯批亲妈归来,替炮灰儿女撑腰! 洪荒:剧透未来,元始心态崩了 高门春欢 大明:穿成李景隆,开局北伐朱棣 晏姑娘逼疯整个京城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