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 (2/3)
sp;“呸呸,都是猫毛。”夏凌霄躲开明玺,举起自己的手机,笑得愈发得意:“要不要听一下你平时给我发的语音呀,比求婚录像还精彩呢。”
话音刚落,她手机里就响起明玺再熟悉不过的声音,只是刻意低沉,温柔,又有点黏糊:“老婆,在干嘛啊,我给你……”
后面明玺就听不到了,他用双手掩住耳朵,快速且小幅度的揉搓,通过摩擦产生的巨大噪音来抵御让他想找个地缝钻进去的洪流。
同时向夏凌霄举起白旗:“好了好了,我注意态度,快点关掉!”
“那行吧。”夏凌霄收起手机,笑眼弯弯地说:“等你需要的时候我们再慢慢听,有好几个G呢。”
好几个G。
明玺两眼一黑,心如死灰。
……
虽然在医院的自动贩卖机里买了小面包吃,但那两块小面包并不足以充饥,夏凌霄早饿的肚子咕咕叫,回家的路上就点了外卖,到家刚刚好可以开饭。
不得不说,明玺是一个很识时务的人,夏凌霄洗完手出来,见外卖已经从袋子里取出,盖子也已经打开,一盒挨着一盒,齐齐整整的摆在桌子上。
“哇塞,你都弄好啦,怎么这么贴心啊。”
“……”
夏凌霄眼睛黑亮,像小猫看到肉罐头,惊喜又感激。
可明玺知道这都是假的,夏凌霄十七岁的时候就是这一套,抓到一点把柄就以此要挟,逼迫他当牛做马,然后摆出一副“多亏有你”的模样,两只眼睛亮堂堂的,甜言蜜语说一箩筐,搞得好像真的没他就不行。
实际上呢,那封要放进时间胶囊里写给十年后的自己的信上,提到了家人朋友以及明恒在内的所有人,却唯独没有提他。
高中那三年,他载夏凌霄上学,给她补习,帮她打水,替她值日,连用卷笔刀削铅笔这种随手就能做的小事也代劳,结果,就是在那样郑重其事的一封信上查无此人。
说夏凌霄狼心狗肺都算客气了,她根本就是没心没肺。明玺完全想不通十年后的自己为什么会和她结婚。
面无表情地拆开筷子递过去,看着夏凌霄脸上甜甜的笑容,明玺终于忍不住问出口:“我是不是杀人埋尸被你撞见了。”
“嗯?”夏凌霄一怔,很快反应过来他的言下之意,将悬在半空的饺子塞进嘴巴里,两腮鼓鼓,略有些含糊地说:“想象力还挺丰富。欸,没有醋吗?”
明玺找到醋包,撕开倒入饺子盒当中专门用来放置蘸料的小隔间,又在旁边的隔间里倒入辣椒油包。
夏凌霄也没闲着,饺子刚咽下去就往嘴巴里填装了半块锅包肉。半块锅包肉能有多大,她吃的却像是一只贪心的仓鼠,充分展现出对食物的渴望。
明玺看了好久她这样子吃东西,才逐渐意识到这是天生的吃相。他原本还以为夏凌霄在她爷爷奶奶家里吃不饱……
“一直盯着我做什么?不饿吗?”
“谁一直盯着你了。”明玺回过神,急于反驳:“你吃相这么差,我哪还有食欲。”
夏凌霄挑了下眉:“是吗,你之前可是一直说我吃东西很可爱的。”
“……我究竟有什么把柄在你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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