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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 霜天万类,皆为我用 (2/5)

众吏目,开口道:“倘若那恶徒再犯案,这两位姑娘必定是目标之一,我要你们一天十二时辰严密看守,一旦有所情况,第一时间发出信号!”

    “是!”

    一道道身影躬身应是,安排布置去了。

    等杨清风回到大刑司的时候,那齐豫安已摆了一桌简单的酒席,称一为赔罪,二为接风。

    杨清风拗不过,只得随意上桌吃了两口。

    而那齐豫安似乎也晓得先前是因为自个儿失职才导致了那么多女子遇害,对这个案子也是操心得紧,问杨清风要如何查,是否有帮得上忙的地方。

    但杨清风赐予监地司的规矩,还是啥也没说。

    ——对于大夏的非凡机构,便是如此。

    一般情况下,一般的事儿都落不到他们手里,但一旦落进他们手里的事儿,跟朝廷其他部门儿就没关系了。

    同一时间。

    福泽城区,玉明街。

    某个阴暗的角落里。

    在杨清风紧锣密鼓地安排人的时候,余琛却已看完了那覃家女儿生平的走马灯。

    良久以后,长叹一口气。

    望着漫天风雪,喃喃自语。

    “好人……不长命!”

    文圣老头子问他咋了。

    余琛只是摇头,没有多说。

    又看向度人经里,黄泉河畔,那个痛苦狰狞的女子鬼魂。

    ——他认得她。

    或者说,余琛见过这个女子,从别人的走马灯里。

    三年前,渭水。

    某个乞丐,在天桥上要饭。

    那一天,风大雪急。

    州府来了个富家千金,回乡省亲。

    路遇乞丐,心头不忍,便让仆从将一盒桂鳕鱼给了乞丐。

    乞丐舐骨而尽,久久无法忘怀,最后到死,都想着那桂鳕鱼的滋味儿。

    死不瞑目。

    后来,被搬尸人搬上清风陵,遇上余琛,方才如了他的愿。

    ——这个乞丐,也正是余琛度化的第一个亡魂。

    他走马灯中的那位人美心善的富家千金,正是覃家女儿。

    三年前,她十五岁,救了一个乞丐。

    这位千金并没有那位富家子弟的纨绔与飞扬,相反在她娘的教导下知书达理,温柔善良。

    渭水的那个乞丐,实际上她已经不太记得了。

    因为她这些年随手帮过的人,太多了。

    可惜,好人没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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