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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六章 他们成婚了(万字大章) (4/13)

魂雀,

    一个满脸堆笑,身子白净,四肢修长,看起来极善水性,是为笑鹈鹕,一个身材壮硕、脸色肃杀,眉宇透着狠劲,是为无常鹰。

    这四位皆是座主。

    陈易随意挑起了话头,而那几位座主也不拂他颜面,于是乎极其顺理成章的,在演武场间,天南地北地扯东扯西。

    这算是个好的开头。

    而接下来临近元宵的一连数日,上午陈易办了些自己的事,逛一逛塌陷的西城,买一些书,又买一些首饰,偶尔去京北水道的清秽渠倒了屎尿,回家就洗漱,而每到下午相似的时间,陈易都会来到这处演武院子里攀谈。

    陈易与这一众高手便慢慢熟络了起来,互开玩笑,称兄道弟,对话声不绝于耳,回荡在这演武院子之中。

    谈天说笑自然要讲故事,陈易便跟他们讲起新买的水浒传,什么“浪里白条张顺”、“武松血溅鸳鸯楼”、“鲁智深坐化”,有一搭没一搭谈天。

    笑鹈鹕是个会说笑的人,同时水性极好,擅长水上杀人,据说京畿一带的江河都游了个遍,连最汹涌的北姚江都能逆着游。

    “不是我吹嘘,北姚江算个球,我都把它当老相好,想上就上。”

    笑鹈鹕拍着胸脯道,

    “大虞的浪里白条,除我以外,无人敢认。”

    与能说会道的笑鹈鹕相比,其余三位的话要少一点。

    催命鸦还好,会搭腔几句,也会主动讲笑,但归魂雀就只有你问她,她才会回应,至于无常鹰,则是少言寡语,常常不开口说话。

    “无常鹰,你什么兵器用得顺手?”

    某一回,陈易佯装无意问道。

    “我擅长枪。”无常鹰回道。

    说完,无常鹰随手抽出一杆红缨枪,舞得虎虎生风,枪尖烁着寒芒,好不气派。

    但他在说谎。

    陈易留意到无常鹰的大拇指上有茧,而且是在右手,左手没有,这证明他使的是单手短兵,而不是棍枪之类的长兵。

    至于催命鸦,他看上去跟归魂雀关系不错,像是姘头,而归魂雀这女人,好像有不少姘头,从二人的眼神可以看出,归魂雀跟催命鸦的关系不错,但更像是男在追女,催命鸦在讨好归魂雀。

    除此之外,催命鸦吃饭的时候,不会用手抹去嘴上的油渍,而是手臂擦去嘴上的油。

    这是个很细微的动作,但陈易感觉,这个人一定善使毒药。

    用手臂而不用手,就是怕手上沾了毒,擦到嘴里误伤。

    人的嘴可以骗人、可以隐瞒,就像无常鹰说他擅长枪,但习惯性的小动作、身体上的小异样就骗不了人。

    所以陈易哪怕不去刻意去问他们的兵器、功法等等,都能隐约猜到他们擅长什么,在脑海里渐渐勾勒出轮廓。

    而演武院子里的每一场对话都会被完整禀报到安后那里。

    也不只是演武院子,许多细枝末节都被安后知晓。

    特别是他进宫的一举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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