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查这事儿,那我岂不是就死定了? (2/3)
哈哈,好,好,好,介白不贪功,不畏上,只为百姓福祉,好,你若当真是这样的人,清正羡余之事,我便是答应了你又有何不可,
江宁县和江宁府,本就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你把府库也捐了吧,我看也未尝不可,只是……几千贯钱,乃至几万贯钱,就算让你拿来修河堤,又能修得了多少?”
“本官这里,有一笔大钱,却是不知介石你敢不敢为了江宁府的百姓,动一动这笔钱款了。”
“大钱?什么大钱,有多少。”
“四十万。”
“四十万钱?那就是……四十贯?”
“是四十万,贯。”
“四十万,贯?哪,哪来的这么多钱?”
当即,元绛将去年的江宁府亏空案,原原本本的和王小仙讲了个清楚。
“四十万贯的亏空啊,我将涉事的胥吏羁押,严刑拷打这笔钱款的去向,却被御史弹劾,实不相瞒,我现如今已经不再是江宁知府了,
去年,便被免了职了,只是先帝到底是怜我老病,赏赐了我一个翰林学士的职衔,现在还赖在江宁府不走,无外乎是此地尚无新官上任而已,当然,也是因为此中亏空实在是太大的缘故,朝中重臣,也无人敢来蹚这趟浑水。”
“怎么样,介石,敢查此案么?你若是能将这四十万贯亏空的去处查出来,将赃款追回来,便是不合法度,拼得这一身官袍不要了,我也定要支持你,用这四十万贯修筑河堤,修建水利,真真正正的,为民造福,如何?敢不敢做此事?”
王小仙闻言,倒吸一口凉气。
四十万贯的大案子,让他一个区区九品小官来查?
要知道,他们江宁县作为北宋有数的望县,一县之夏税,全折了钱也不过才七万贯出头,一县羡余也不到一万贯而已。
这么多的钱,朝廷这么大方,不查了?
况且元绛因此而被弹劾,也实在是颇没有道理的事,主官,自己查自己的亲信,查出问题来了,反而被弹了个纵容亲信,他本人丢官弃职,那亲信被判了个流放岭南。
问题是他才上任不到一年呀。
这四十万也不是这一年贪的呀。
他那个亲信也才上任一年呀。
一年之前呢?不追究,不让查?
“江宁府在您之前,都有谁,担任过知府之职呢?”
显然,王小仙很快就意识到,元绛被查一定是为前任背了锅,之所以不让他查,很有可能涉及到的大佬已经身居高位,四十万贯不是小钱,此必然是大案,窝案,集团作案,不存在什么区区小吏小官瞒着上官偷偷做的情况。
上面之所以阻拦元绛追查,只怕也是害怕这么大的大案彻底掀开,恶臭熏到朝堂之上,牵一发而动全身,惹出太大的风波出来。
毕竟政治么,总不能什么都查,万一真查出点什么不该查的可怎么办?
毕竟仁宗皇帝刚死,宽仁的政治风气尚在,英宗朝的政治斗争又已经是过于激烈了,上边不愿意为了“区区四十万贯”而大动干戈,也是有可能的。
那也只好委屈一下这个元绛,由他来背锅了,谁让他就是现任的江宁知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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