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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我长这么大,没见过这么嚣张的人 (3/4)

呵的道。

    顾琳这句话他没法反驳,在许青缨的理解中,大红色得非常幸福,非常受宠才方便穿出去,表示自己是这个家的女主人。

    可这个家里,她是顶梁柱,老公是个吃软饭的。

    宁修远可不是那些小年轻,被人激一句就头脑发热,他很成熟。

    他很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

    为了争口气,以后可能再也不能放肆吃肉……打死他都不干。

    “你脸皮真厚。”顾琳鄙视道。

    许青缨却是帮起了宁修远:“他在家挺好的。”

    顾琳的手机响了起来,是骆冰来电。

    “我得去公司了。”顾琳脸色发白。

    “淡定。”宁修远道,“不要怕,我会发第三个微浪博客为你助阵。”

    “你,你敢!”顾琳咬牙道。

    顾琳走了,走得跟上刑场似的。

    然后也真的跟被砍头了一样,没有任何消息。

    不过,宁修远一家三口没什么影响,该吃吃,该喝喝。

    又是一天过去。

    昨天《红色高跟鞋》的成绩是1023万。

    今天继续逆跌。

    到了晚上,成绩出来了,1115万!

    连续逆跌,《红色高跟鞋》正式大爆出圈。

    它先是被一些卖鞋的盯上,又被许多时尚穿搭的博主盯上了。

    红色高跟鞋,一时之间竟是成为了潮流。

    在公司坐牢的顾琳也突然看到了一丝亮光。

    LV的公共关系部发来邀请,问许青缨有没有兴趣合作。

    顾琳打听了,以许青缨现在人气,如果能够合作,许青缨可以担任LV的品牌大使。

    LV是蓝血顶级高奢,能和它搭上关系,那说明星光夺目,都是有名有姓的艺人。

    许青缨以前也被LV联系过,但只能做挚友。

    当时顾琳给拒了,挚友的档次比较低。

    艺人和品牌之间的关系,通常被分为代言人、品牌大使、挚友。

    挚友顶多算是个带货的,品牌方不给报酬,算是艺人去蹭品牌。

    大使是品牌希望借助艺人来精准定位、细分领域的,算半个代言人。

    代言人的合作级别最高,代表品牌的核心符号。

    代言人的门槛非常高,得是一线当红,甚至是世界级艺人。

    许青缨现在能成为品牌大使,那等于是LV承认许青缨现在够得上二线中上,甚至一线末。

    这下许青缨跟公司的‘矛盾’中,许青缨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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