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炸裂的法律案件! (5/7)
sp; 倘若是在他们唐朝,管他大唐律法如何,张三儿媳妇有没有同意。
自己就得把他给大卸八块了!
骂完之后。
还余怒未消地大喘着气。
望着眼前的答题界面。
“诸位爱卿有何见解?”
望向台下群臣,众人面面相觑。
长孙无忌站了出来。
“陛下,依臣之见,此女子在此之前,既然已经同意了和李四发生关系。就不能够算做是违背妇女意愿。”
“那么按照法律,李四应当不算犯罪。”
长孙无忌的说法。
很快得到了其他大臣的认同。
“丞相说的极是,在下也是这么想的。”
“先前的白嫖案也说了,只要同意就不算构成强奸罪了,所以李四应该不算强奸。”
李二听完。
还没有说话。
正想点头。
另一边的魏征倒是忍不住了,站了出来。
“诸公此言诧矣!”
“李四是在张三的教唆下,前去勾引的张三儿媳妇,有受人指使的前提,有此前提下怎么能算作是双方心甘情愿呢?臣认为应当是算作强奸罪!”
魏征说完。
房玄龄也站了出来附和。
“陛下,臣也认同魏征所言。”
但很快旁边又有人反对。
“邓国公、魏国公你们的言论貌似有些偏差吧?律法是要严明的,同意了就是同意了,怎么能因为其他因素而随意更改呢?”
“那难道有人把刀架你的你脖子上,让你把身上的钱都自愿交给他,也算自愿交给吗?”
“这两个案件哪能一同并论,你说的那是抢劫!”
……
很快。
越来越多的人参与进来讨论。
一时之间。
朝堂上唾沫飞溅。
张牙舞爪。
就差动起手来了。
而众人的意见也逐渐的分为了两派。
一派以长孙无忌为首。
认为:女子和李四之间发生关系是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才实行的,所以构不成强奸罪。
另一派以魏征为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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