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6章 你暂时还不能走! (2/3)
此时,距离案发都过去了一个多月的时间了,他要是真能把那天发生的事记得一清二楚,那才奇了怪了。
于是沉吟了好半天,徐副部长摇头道:“我记不太清了,不过一般情况下,如果单位没有应酬的话,我下了班都会直接回家。”
说着,他从随身的公文包里翻出了一个皮质封面的记事本。
那上面有一些行程安排。
翻找了一会,徐副部长道:“那天单位没什么事,下班后我就直接回了家。”
建工部的家属院离单位很近,骑车也就十来分钟。
五点半下班,到家差不多在五点四十左右。
“回家之后呢?都做了什么?”魏处长追问。
“回家还能做什么?洗菜,做饭,吃完饭和我爱人聊聊天,再听听广播,差不多到了八点半就要睡觉了。”
“有人证吗?谁能证明你回去后一直在家,没有外出?”
“公安同志你这话问的,我儿子媳妇都不在家住,家里就我和我爱人,上哪找证人去?”
“再说时间都过去这么久了,那天晚上具体做了什么,我哪记得那么清楚?”
事实上,证人他是有的。
但这个不能由他嘴里说出来,那样就显得太刻意了。
这个得公安同志自己去查,可信度才高。
“也就是说除了你爱人之外,没有其他人能够证明,那天你下班之后一直留在家属院里,是吗?”
徐副部长稳了稳心神,“是!”
闻言,魏处长盯着他又看了几眼。
接下来,他又问了几个问题。
直到最后问无可问了,这才停了下来。
徐副部长也没有闲着,趁着这个空档,他将刚才所有的问题在心里飞快地过了一遍。
确定自己的回答全都万无一失后,这才出声道。
“该配合的我都已经配合了,请问,我现在可以走了吗?部里还有很多工作等着我处理。”
“抱歉,你暂时还不能走。”
“为什么?”徐副部长不解,“该说的我都已经说了,你们凭什么不让我走?难道就因为几封来历不明的举报信,你们就要限制我的人身自由?”
说话间,语气很是不满。
魏处长却面不改色的说,“根据《华国逮捕拘留条例》,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拘留时间一般为三到七天不等。”
徐副部长这下是真的愣住了。
他一直以为,这个条例只适用普通人。
自己好歹也在官场混迹了这么多年,对方多多少少要顾及一下情面。
没想到,对方竟然把事情做的这么绝。
气归气,可公安部门非要照章办事,他也没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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