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行伍初成 (1/3)
回来的第三天清晨,学宫中院还笼着一层薄雾,枝头微湿,鸟雀未鸣。讲堂屋内,一盏油灯燃了一夜,芯头结着微黑的火珠。
裴洵坐在案边,笔下飞动,写得极是专注。那册子不是寻常纸张,是他昨日翻遍前院旧物库里,从废弃礼生箱中找出的两卷半旧的皮纸,牛皮所制,微有腥气,却坚韧耐久,是军中传令录名所用的同款。他又剪了一支白蜡树枝为笔杆,用铜针挑了前几日脱落的马尾毛搓束而成,刮锅底所剩余灰混合柴灰,熬了整晚研磨而成墨团,如此敷设成册。
他模仿祖父当年在边军为书记时抄写兵册的旧法,将每人姓名、字辈、所用兵器、作战习性与身高外貌,一行一项,书得极整齐,还在末尾配上一行评语,稍带夸张。册页边角还用破布裁成皮筋,小心包裹。
那一册上写着:
李肃,年十五,字无,身高五尺七寸,肤白貌俊,形瘦而目锐。原为邠宁节度军,惯用唐制横刀,刀身三尺五,斜背而行。出手果断,近身狠辣,擅决策谋算。评曰:“丰神而俊郎,举动有威仪。”
高慎,年十九,字子荀,身高六尺一寸,面冷目深,身形精干,原为幽州寄营佣军。佩四尺三寸铜皮重弓,劲逾百斤,非双膝夹弓不得上弦。发一尺六寸铁镞穿甲重箭。挎箭囊与三尺三寸横刀,擅潜行与射术,百步穿心。评曰:“无声夺命,幽影逐魂。”
田悍,年二十一,字无,身高六尺,肤赤体壮,膀阔腰沉,原昭义军。暂无兵器,习八尺长枪,擅肘膝搏杀,动作凶猛。评曰:“赤手裂虎,狂沙破敌。”
石归节,年二十五,字无,身高五尺八寸,面黑体硬,走步沉稳,原奉天军。暂无兵器,习刀盾术,适于贴身斩杀。精于格斗与缠斗,出手狠准,刀如电闪。评曰:“环刀劈影,斩乱如麻。”
阿勒台,年二十,无字,身高五尺六寸,身矮力沉,原铁鹞子重骑,沙陀化汉。操马上七尺长枪,善重击、搏摔,身手如山势压顶。评曰:“铁骑之魁,势若奔雷。”
裴洵写完后,吹了吹纸角的墨痕,眼中隐有神采。他知道,将来哪日若能成军,这一册极可能便是最初的军籍。他默默翻阅一遍,收好,藏于枕下油布中。
这是战乱以来最小的军事单位。
没有诏命、没有编制、没有粮饷,也未曾过堂抽签、披甲受印。但自此一刻起,这五人归于一旗之下,同食同宿,同进同退,所向披靡。比城防军更严密,比绿林寇更有章法,比将兵符号更讲究血性。自此出行,便是军队;自此杀人,便是行阵。
门外传来劈柴声,是石三起早了。裴湄正在中院,手上还缝着昨夜晾干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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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肃起得迟了些,天已透午。昨夜并无梦,却醒得分外清醒。
裴湄留了一碗冷饭在桌上,李肃揭开看了眼,没胃口,捧了瓢井水漱了口。往中院走了两步,便听得练武场上传来裴洵“吭哧”舞刀的声响。
他一见李肃出来,立刻停下刀,跑过来,背后那双环刀还晃着未收。他眼巴巴看着李肃道:“你去哪儿?刀没带啊?”
“起迟了,出门去找个饭辙子”
他一愣,“要我跟着?我把刀拿着。”
李肃却一摆手,打个呵欠,“吃饭而已,你跟什么跟。”
裴洵皱着眉头看着李肃,又看了看自己手中滴汗的刀柄,嘴唇张了张,终究没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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