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证词! (2/4)
公路上面的林子里杀的。
但这女的不是我杀的,是陈震下的手,脑袋也是他砍的。”
坐在审讯桌后面的蔡婷翻了一页资料,上面有关陈震的供述,并不一致。
陈震的证词是金超杀的人,他只是在旁边看着。
审讯陈震的时候,杨锦文是在场的,当即便问:“到底是你,还是陈震?”
金超听出这话的意思了:“陈震说是我干的?”
杨锦文没吱声,只是冷冷地盯着他。
“好嘛,知道我要跑,就把事情全都推在我头上,那女的确实不是我杀的。”
“你继续说。”
“脑袋砍下来之后,我和陈震就找了一些树枝把尸体盖起来,脑袋扔去公路旁边的涵洞里。
接着就是年后,在体育公园杀的那两个人,先动手的是杜洋,他把那男的捅死了,女的被我们拖去公厕……”
金超表情恹恹的,似乎不想继续交代下去。
其实,杨锦文、猫子、姚卫华和蔡婷也不想继续审。
有关两月前的特大杀人案,连续五条人命被害,案子的细节和犯人的审理、口供,他们看了一遍又一遍。
每看一遍都觉得残忍至极,心里极度的不适。
但作为主犯的金超落网,他们不得不把案子的情况问清楚。
对于体育公园的杀人案,金超供述了两个多小时。
然后就是有关他逃跑的事情。
“我们杀了人,尸体根本就没处理,公安肯定会调查,我知道迟早会查到我们身上,杀了人肯定是瞒不住的。
我叫陈震他们跑,他们舍不得离开嘛,我就只好自己跑。
我给他们说往北边去,其实我是打算往南跑,去云城躲一阵子。
我到了一个叫板场镇的地方,就看见一个家伙长得跟我很像,所以我就把他杀了。”
说到自己辖区的案子,孙鹏一手叉腰,一手指着他。
“怎么杀的?具体经过说一遍!”
“我就骑摩托车跟上他,向他问路,他给我说了去苍水县的方向,我说可以搭他一程,他同意了。
在没人的地方,我就假装说摩托车坏了,轮胎被什么东西扎了,他就下车帮我看。
我就趁着他没注意,捡起石头砸了他的后脑勺,把他砸晕过去,我就拿刀捅了他三刀,拿走他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把尸体和绑在摩托车后座的背篓,拖去公路上面的水渠。”
金超顿了顿,又道:“既然有了新身份,公安应该就查不到我,我想着就不要跑的太远,就在汉忠市待上一阵子。
所以我就来了遂县,租了一个房子……”
说到这里,他看了看杨锦文:“你开枪打的那个人叫陶正刚,就住我隔壁,是他介绍我去金富丽上的班。”
“我本来想就用着万德海的身份活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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