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 阳光下的审判 (10/15)
竞赛公平原则的意图,并在此意图影响下,于决赛中未能发挥应有水平,其行为有违运动员职业道德和体育精神,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台下记者们屏息凝神,知道关键部分来了。
“对此,本会纪律委员会进行了多次慎重讨论。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第一,该行为发生于四年前,已超过《纪律准则》规定的一般追诉时效;
第二,耿斌洋在行为发生后,长期脱离正规足球环境,承受了巨大的精神痛苦和个人发展损失,该事实状态可视为一种实质性的、严厉的自我惩戒;
第三,其本人在近期事件中态度诚恳,直面问题,深刻反省,并公开表示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第四,其所在俱乐部、现队友、昔日同学及大量社会人士联名陈情,反映其已获相关群体谅解,并请求给予改过自新机会;
第五,其复出后,在职业赛场上展现出良好的竞技水平和职业态度……”
发言人念到这里,停顿了一下,环视全场,然后一字一句地宣读决定:
“基于以上情况,为严肃纪律、惩前毖后,同时体现教育挽救、给出路的方针,经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研究,并报协会批准,现做出如下决定:”
全场寂静,落针可闻。
“一、对耿斌洋四年前的相关行为,不予追加禁赛、罚款等竞技处罚。”不少人松了一口气。直播弹幕里开始刷过“合理”、“支持”的字样。
“二、责令耿斌洋自本决定下发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完成不少于300小时的公益足球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深入基层校园、社区指导青少年足球训练;参与足球公益讲座、推广活动;服务特殊群体(如残疾儿童、福利院)的足球体验等。其服务计划需经所在俱乐部审核,具体实施需在俱乐部或地方足协监督下进行,完成情况需定期向本会报备。旨在通过服务社会、回馈足球,深化其对于体育精神和社会责任的理解。”
三、要求耿斌洋所在俱乐部加强对其的教育管理,督促其珍惜机会,言行举止须符合职业球员规范,以实际表现重塑形象。”
四、本会重申,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违背体育道德和公平竞赛原则的行为。呼吁广大运动员、教练员引以为戒,坚守底线。中国足协将持续完善制度,净化赛场环境。”
决定宣读完毕,现场响起一片议论声。
这个结果,既在很多人预料之中(不予禁赛),又有些出乎意料(300小时公益服务)。它巧妙地避开了“是否假球”的法律定性难题,转而从“行为不当、有违道德”入手进行惩戒。不予禁赛,给了耿斌洋职业生涯一条活路;300小时公益服务,则是一种象征性的、带有教育和赎罪性质的处罚,回应了“必须有所惩罚”的呼声,也给了公众一个交代。
足协的这份裁决,被视为在规则刚性与现实人情之间寻找平衡点的尝试。它很快引发了新一轮的解读。支持者认为裁决“合情合理合法”、“彰显了管理智慧与温度”。
反对者则批评其“和稀泥”、“变相纵容”、“公益服务算什么惩罚?”。但总体上,前者的声音占据了主流。毕竟,一个“存活”下来、背负着“赎罪任务”的耿斌洋,显然比一个被彻底“毁灭”的耿斌洋,更能延续这个充满话题性的故事,也似乎更符合大多数人内心深处“惩恶扬善、但留有余地”的情感期待。
对于耿斌洋和上官凝练而言,这无疑是最好的结果之一。悬在头顶的最大利剑被移开,虽然背上了一份沉重的“社会责任”,但前路已然清晰。
裁决公布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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