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只要给我把人带回来就行 (2/3)
了。”
电报是十一点四十分送到“光复号”的。
李特在舰桥会议室里,和几个军官一起吃午饭——简单的米饭、青菜和咸鱼。荷兰代表们坐在对面,面前也摆着同样的食物,但没人动筷子。
通讯兵送来电报时,李特正夹起一块咸鱼。他放下筷子,接过电报,快速浏览。
看完,他笑了。
“范德维尔先生,”他把电报推过去,“你们总督同意了前两条。赔偿,权益保障。但第三条……要加条件。”
范德维尔赶紧拿起电报。看完,他松了口气——至少总督没有直接拒绝。
“舰长先生,”他小心翼翼地说,“保证军警的人身安全,这……这是基本的人道要求。至于在荷兰法庭进行象征性审判……这也是为了程序正义。审判后,我们保证移交。”
李特没说话。他端起茶杯,慢慢喝着。
会议室里安静得可怕。只有远处轮机舱的低鸣,和海浪拍打舰体的声音。
“徐参谋。”李特终于开口。
“在。”徐文放下筷子。
“你怎么看?”
徐文思考了几秒:“从国际法角度,他们要求保证人身安全和本国审判权,是合理的。但‘象征性审判’这个词……有操作空间。可以轻判,可以假释,甚至可以‘越狱’。”
“所以?”
“所以我们可以同意,但要有附加条件。”徐文说,“第一,审判必须在我们的监督下进行。第二,审判结果必须得到我们的认可。第三,如果审判后不移交,我们有权力自行采取行动。”
李特点头,看向范德维尔:“听到了?”
范德维尔擦汗:“这……这需要请示……”
“你还有二十分钟。”李特看了眼钟,“现在是十一点四十五分。十二点零五分之前,我要最终答复。”
“二十分钟?!”
“或者,”李特微笑,“我现在就下令,把‘七省’号炸沉。然后我们慢慢谈。”
范德维尔快哭了。他冲回无线电发报机,亲自发报:
【总督阁下,对方同意保证人身安全,但要求监督审判、认可结果、保留行动权。限时二十分钟回复。情势极度危急。范德维尔,11:46】
这一次,回电很快。
十一点五十五分,电报来了。
范德维尔几乎是抢过来的。他看完,长长吐出一口气。
“总督同意了。”他把电报递给李特,“接受所有附加条件。审判在三号码头的港务局会议厅进行,贵方可派五名观察员。审判后立即移交人犯。”
李特接过电报,仔细看了一遍。然后他笑了。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他站起身,对林海说:“准备交通艇。你带二十个人,跟范德维尔先生上岸接收。审判结束后,立刻把人押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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