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灵帝上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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乎张角之乱,盗贼辄起于承平之代者数千年而不息。秦之盗曰悲六国之亡;莽之盗曰思汉室之旧;盗者必有托也,然后可假为之名以耸天下而翕然以从。
至于角而无所托矣,宦寺之毒,郡县之虐,未可以为名也,于是而诡托之于道。角曰:吾之道,黄帝、老子之道也。乃至韩山童、徐寿辉曰:吾之道,瞿昙之道也。微二氏之支流,亦未足以惑天下而趋之若流。
甚哉二氏之殃民,亦岂其初念哉?而下流必至于此。故孟子曰:“率兽食人,人将相食。”岂过计哉?
虽然,二氏之邪淫而终以乱也,非徒二氏倡之也,为儒者之言先之以狂惑,而二氏之徒效之也。君子之言人伦物理也,则人伦物理而已矣;二氏之言虚无寂灭也,则虚无寂灭而已矣;无所为禨祥瑞应劫运往来之说也。
何休、郑玄之治经术,京房、襄楷、郎顗、张衡之论治道,始以鬼魅妖孽之影响乱六籍。而上动天子,下鼓学士,曰此圣人之本天以治人也。于是二氏之徒歆其利,而后曰吾师老子亦言之矣,吾师瞿昙亦言之矣;群然兴为怪诞之语以诱人之信从,而后盗贼藉之以起。儒者倡之,二氏和之,妖人挟之,罪魁戎首将谁归哉?
齐桓、晋文挟天子以令诸侯,而盗贼挟圣人以惑百姓。天子之权下移于庶人,所挟者亦移焉。而盗贼氾滥乎数千年而不息,祸亦烈矣!端本之治,治佛、老而犹非本也。儒而言灾祥言运会,妖之始也。三代之圣人杀而勿赦者,而后之君子从而尊之,以加一倍之小术测兴亡,使与通书、正蒙相杂以立教,辟邪者容勿辩乎?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