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童年 第一章 高家庄 (3/4)
人的意见,反而束缚了自己的手脚;越怕得罪人,偏偏越容易得罪人。
他媳妇叫陈明媛,娘家在陈家村,总是带着淡淡的笑容,说话沉静,做事不慌不忙,慢条斯理。
她给人的印象十分恬静,从不吹毛求疵、强词夺理,凡事喜欢将心比心。别人能拒绝的事,若让她拒绝,她就像犯了天大的错。
她是持家的行家里手,在那个缺衣少食的年代,总能想出办法让全家填饱肚子,简直是妙手回春。别人手里没用的东西,到她这儿都能派上用场,补旧如新:袜子穿破了,前后两个大洞露出脚趾和脚后跟,实在没法穿了,她就把袜底剪掉,把袜筒缝在保生的棉袄袖子上做袖口。
她能吃苦,却从不让公婆、丈夫和孩子吃苦。陈明媛就是这么好的人,这一点让高连根特别爱她。
她像许多已婚女人一样,吃饭时先侍候公婆吃,再侍候丈夫吃,最后侍候孩子吃。以至于孩子们成年后怎么也记不起娘吃饭的样子,好像娘根本不用吃饭似的!
高连枝是高衍公的次子,阔嘴长脸,嘴唇极薄,眉毛粗黑,说话细声细气,鼻子端庄秀气,面部棱角分明,嘴角带着一种耐人寻味的魅力,既迷人又让人捉摸不透。
参军后他改名高联志。小伙子聪明勤快、忠厚能吃苦,被首长和首长的女儿相中。
高联志和首长女儿的婚礼在国庆节于部队驻地举办,没有回高家庄。
高衍公得知儿子不仅提了干,还娶了首长的女儿,这才放下心来,对儿子的态度也高看了几分——他觉得有了面子,可以跟街坊邻居吹嘘自己养了个好儿子。
高衍公老两口和大儿子高连根去参加了婚礼。陈明媛在家带孩子、看家。
当时正是秋收秋种时节,生产队忙得离不开人,婚礼当天下午,高连根就赶晚班车返回了高家庄。高联志把父母留下,说他们难得来一次部队,要带老两口到处看看。
两亲家在一起吃过一次饭,话不投机,一晚上没说几句话。回到旅馆后,高衍公气得摔东西,说亲家和儿媳妇看不起他这个“乡巴佬”。旅馆经理要报警,高联志好说歹说才劝住。直到高衍公去世,两亲家再没见过面,儿媳妇婚后也没回过高家庄。
村里人觉得有个首长女婿能办事,提着家乡特产到部队找高联志。高联志见了人管饭,却不办事。有段时间听说有人给他写信,却从没听说他回过信。村里人便不再和高联志来往,渐渐把他忘了。只是家里人跟着丢人,明里暗里被人背后戳脊梁骨。
高联志不回家,却往家里寄钱。他的行为让他做他做了好事也不讨人喜欢。即便在寄钱时,心里也没有家——寄钱的日子,往往是家人挨骂最狠的日子。每当邮递员把那辆绿色的邮局自行车停在高家门口,高声喊着“高家汇款单,拿印章来”,村里人便会暂时忘却平日对高家的冷落,重新记起旧事,纷纷咒骂起来;害得高家人拿印章出门时,活像做贼一般。
此刻,高连水问道:“连根,你说这事该咋办?”
高连根答道:“哥,这件事太大了,我们俩做不了主。”
一旁的陈明媛插话道:“魏振福老师刚主持编完魏家祖谱,你们可以找他商量商量。”
高家已有三十年未修家谱,高连根顺势提议,不如借此机会一并重续族谱。
魏振福老师当即应道:“好啊。”
于是,高连根、高连水原本想推荐魏振福老师担任主编,可他无论如何都不肯答应。最终,村里成立了“高姓族谱编委会”,由高连根出任主编,高连明、高连水担任副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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