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一章:一世一元,改元贞观? (2/3)
,罚作苦役者众多。
甚至有不少百姓在夏收后,因为聚众祭祀官方承认的“社稷”二神祈求来年丰收,被视为违反禁令,组织祭祀的为首之人被判斩刑,等待秋后问斩。
刘辩亲自过问了这件事,下令各州、郡长官严查类似事件,甚至将廷尉左监法衍派去巡视各州,赦免了这些罚作苦役以及判斩刑的百姓。
但这件事并没有引起朝廷官员们的关注,这些事件当时的热度似乎只不过是因为太子殿下关注到了这件事而已,因为类似情况时有发生,而且种类繁多。
还有一件令刘辩印象深刻的是民间百姓向豪强借贷的利率,建宁年间是延续孝桓皇帝时期的《贷钱令》,禁止豪强以超过法定利率放贷,而这个法定利率是年息两成。
尽管执行松弛,致使“豪民侵陵,分田劫假”,但至少在地方行政主官愿意保护百姓的时候,是有法可依的。
但某个昏君在熹平年间废除了这条法律,允许豪强以最高“倍称之息”,也就是十成的年息来向百姓放贷,最终通过高昂的利息在熹平、光和年间的天灾之时掠夺百姓的田地,将无田百姓收为奴仆成为了地方户籍上的黑户。
只是许多百姓不知道,看着豪强们拿出朝廷的律法条文,在契约上写明是以朝廷允许的最高利率收取,而并不言明具体年息利率,百姓以为有律法保护,最终被豪强欺骗百姓。
“新朝该有新气象,这种事情以后不能再发生在大汉治下。”
刘辩袖中的拳头微微握紧,这是他接下来的十年里要做的第一件事,沉声道:“其一,以孤为始,大汉的天子一世一元,年号定下便不得再行更改。”
“其二,除年号历法外,以太祖高皇帝于氾水之阳即皇帝位之年为大汉元年,则今年为大汉三百八十六年,从即日起,所有文书以汉历纪年,以今年为例,书云‘大汉三百八十六年,光和七年’的形式纪年。”
“其三,大汉不再受祥瑞,敢有以祥瑞上奏者,罢官,全家流放交州!”
没有这些所谓的祥瑞之说,后世君王改元的动力也就丧失了大半,再加上他这个开头,至少有汉一朝将很难再出现拥有多个年号的天子。
即便有某位不肖子孙犯轴,至少以“大汉某年”的纪年方式也能流传下去,也许下一朝的君王也大抵会延续这样的纪年形式。
太子的声音并不洪亮,但落在众人耳中却有振聋发聩之感。
众人对视一眼,几乎是刹那间便达成了一致,集体认同并夸赞了太子的观点。
年号的弊端其实并不显眼,或者说即便是有外放经验的官员也多数不会意识到这个问题。
当然,其实也并非没有大才注意到这个问题。
自孝武皇帝后近两千年之中有多少惊世骇俗的大才,难道真就只有那位乞丐出身的草根皇帝因为早年经历而更明白一世一元的好处?
这些大才岂能不知改元频繁的弊端,只不过改元背后的政治意义太过复杂,不是臣子能够提出并执行的。
且不论面临天灾人祸时的改元,光是地方州郡县上奏祥瑞,就足以让天子为了祥瑞背后的政治意义而改元了。
难道臣子非要跟天子说,其实你压根不是什么上天之子,你也没法和110光年外的小熊座β北极二星(紫微星)沟通,这些祥瑞也都是假的,所以改元不过是自欺欺人吗?
那恐怕那位天子就要好好地帮臣子清点一下九族的人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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