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章 劝农桑薄徭役 (2/7)
p;年 偿 还。”
于志宁所言前两条,基本采纳了李瑾与武媚娘商议的要点,尤其是将“新式农具”推广与官员考课、借贷赊购相结合,既明确了责任,又考虑了可行性,显得务实周全。
“其三,” 于志宁语气转为严肃,“关于‘薄赋徭’。除 国 家 正 赋( 租、 庸、 调) 外, 严 禁 地 方 州 县 擅 立 名 目, 加 征 杂 税, 或 在 农 忙 时 节 滥 发 徭 役。 所 有 地 方 性 的 工 程、 运 输 等 徭 役, 必 须 由 州 刺 史 或 县 令 明 文 公 示 事 由、 用 工 数、 时 限 及 是 否 给 予 口 粮 工 钱, 并 报 户 部 备 案。 御 史 台、 按 察 使 需 加 强 监 察, 一 经 发 现 违 规, 主 官 立 刻 黜 免, 从 重 治 罪。 同 时, 对 于 去 岁 遭 受 水 旱 灾 害 的 十 余 个 州 县, 今 年 的 ‘ 庸’( 力 役) 予 以 减 半 或 全 免。**”
“薄赋徭”的具体化,尤其是“严禁擅立名目”、“明文公示”、“备案监察”以及灾区的“庸”役减免,直指地方官吏盘剥百姓的积弊,力度颇大。
于志宁奏毕,殿中响起一片低语。许多官员,尤其是出身地方、了解民间疾苦的,纷纷点头,觉得此三条若真能落实,确为善政。但也有不少人,尤其是与地方利益勾连较深、或认为此举将束缚地方官府手脚的官员,面露忧色。
“于仆射所陈三条,老臣以为,立意虽善,然施行起来,恐多窒碍。” 不出所料,侍中褚遂良出列,提出了质疑。“其一, 以 农 事 考 课 州 县 长 吏, 固 然 重 要。 然 地 方 政 务 繁 杂, 刑 名、 钱 谷、 教 化、 盗 贼, 无 一 不 需 操 心。 若 过 分 强 调 农 事 考 课, 恐 使 地 方 官 吏 只 重 田 亩, 荒 疏 其 他 要 务, 反 生 偏 颇。 且 天&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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