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章 瑾议限僧策 (3/3)
‘沙门不敬王者’,乃魏晋旧习。我大唐天子受命于天,统御万方,僧道亦为大唐子民。今寺观广占田亩,影庇丁口,不服王化,不纳赋税,实已有亏臣节。今朝廷予以规范,导其向善,正是彰显皇权,整肃纲纪。陛下与天后尊崇佛法,乃为护国佑民,非为纵容僧侣坐大,危及社稷。真正有道高僧,当以弘法利生、护国佑民为念,岂会因朝廷稍加管束、导其入正途而心生怨望?若真有那等只知敛财夺田、不遵法度之‘高僧’,恐非真修行人,沙汰之,亦不足惜。”
李瑾的回应,将宗教问题巧妙地转化为政治问题和民生问题,强调皇权至上和国家利益,占据了道义和法理的制高点。
争论持续了整整一个下午。支持者认为此策切中时弊,标本兼治;反对者或质疑可行性,或为寺院利益辩护,或担忧引起动荡。太子李弘听得极为认真,不时提问,对李瑾方案的逻辑和周全深表赞同。武则天始终端坐倾听,不置可否。
最终,在暮色降临时,武则天缓缓开口,一锤定音:“李卿所议,老成谋国,思虑深远。寺院之弊,确已非整治不可。然此事牵一发而动全身,不可不慎,亦不可不决。可依李卿所陈大纲,由政事堂会同御史台、户部、鸿胪寺、刑部,详拟《寺院道观管理条贯》具体条款,务求周密可行,宽严相济。先于都畿、河南、河北三道择数州试行,以观成效。试行期间,凡有煽动抗拒、蛊惑人心、阻挠新政者,无论僧俗,严惩不贷。另,着僧道司(筹)遴选明晓法令、通达时务之高僧、道长,参与条款拟订及推行解说,务使僧道知朝廷导善抑弊之本意,非为毁法,实为护法。”
她顿了顿,凤目扫过众人,语气转厉:“天下者,朕之天下。僧道者,亦朕之子民。岂有子民踞地自肥、不遵国法,而可长久者乎? 此策之行,意在清源正本,护国佑民。诸卿当同心协力,莫负朕望。”
旨意既下,波澜骤起。李瑾的“限僧策”,以相对温和但系统坚定的姿态,被提上了帝国的议事日程。一场旨在约束宗教经济势力、将其重新纳入国家控制轨道的深刻变革,即将在试探、博弈、妥协与坚定的推行中,缓缓拉开序幕。这不仅仅是经济上的整顿,更是一场皇权对神权、国家理性对宗教势力的重新界定与收权。朝堂之上,暗流汹涌;江湖之远,山雨欲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