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511章 是怎样落到这个地步的呢? (2/5)
nbsp; 郑仪把目光转向国资委主任马国华。
“马主任,你们国资委管着这么多市属国企,国企的工会应该算是比较规范的吧?你怎么看?”
马国华被点名,显得有些紧张。
他管辖的国企,可以说是目前工会组织相对最健全的地方了。
但实际情况呢?
“郑书记,这个……”
马国华搓了搓手。
“国企工会,组织是健全的,经费也有保障,每年也会搞不少活动,比如技能竞赛、文体比赛、困难职工慰问这些,都做得不错。”
他先说了好的一面,这是惯例。
“但是……”
马国华话锋一转,语气变得有些无奈。
“说实话,在涉及职工核心利益的问题上,比如薪酬改革、分流安置这些重大事项上,工会能发挥的作用……很有限。”
“很多时候,就是开个职工代表大会,走个程序。方案都是企业行政班子先定好了的,工会主要是配合做好解释工作,稳定职工情绪。”
“要让工会主席为了工人的利益,去跟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据理力争?很难。毕竟工会干部的任命、待遇都掌握在企业行政手里……”
马国华说的也是大实话。
在现有的国企管理体制下,工会很大程度上依附于企业行政,缺乏独立性。
让它去监督制衡行政权力,确实是“小马拉大车”。
“而且,”
马国华补充了一个更现实的问题。
“现在国企也讲经济效益,管理层压力很大。有时候为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一些涉及职工福利的支出可能就会削减。工会要是提反对意见,很容易被当成是‘阻碍改革’、‘不顾大局’。”
他这个“阻碍改革”的帽子一扣,会场气氛顿时微妙起来。
这确实是当前很多国企工会面临的尴尬处境。
郑仪脸上没太多表情,又转向司法局局长罗斌。
“罗局长,从你们司法实践的角度看,工会在维护职工权益方面,能起到多大作用?”
罗斌推了推眼镜,他的回答更侧重于法律层面。
“郑书记,从法律规定上讲,工会的地位是很高的。《工会法》、《劳动法》都赋予了工会代表职工维权、参与调解仲裁等权利。”
“但在实际操作中,工会的作用发挥得并不理想。”
“比如劳动争议案件,职工个人维权成本高、周期长。按理说,工会应该站出来,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代表职工去谈判、仲裁甚至诉讼。”
“可实际情况是,大多数劳动争议,还是职工个人在奔波,工会介入的很少。即使介入了,力度也不够。”
“原因嘛,”
罗斌分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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