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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五章 伊莲娜小姐VS酒井小姐(下)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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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巨人!在你不朽的眼睛看来人寰所受的苦痛是种种可悲的事情,并不该为诸神蔑视、不睬。」

    而歌德则在他的《普罗米修斯》的结尾,以人类的眼瞳与口吻遥望天庭,写人世间对天上诸神的不屑。

    他在最后一段的最后一句写——

    「我坐在这里创造人类,按照自己的模样,让这与我相同的种族。受苦和哭泣、行乐和欢喜,而且像我一样……蔑视你!」

    歌德一生中创作了超过14000部作品,其中有很多,连伊莲娜小姐都不敢说全部读过。

    就算翻了,也仅仅只是涉猎而已。

    唯有他的普罗米修斯。

    那是由整整七组段落构成的长诗。

    伊莲娜小姐读过了一遍,把诗集放到一边,便能从头到尾,把它用德语默写下来。

    信手而书,竟是一字都不出错。

    在安娜的心中,两句话,两首诗,两人的开头和结尾。

    它们是跨越时空的相互问答。

    歌德在先,拜伦在后。

    先有回答。

    再有提问。

    有一种海在天,天在海,上下倒错的壮美之感。

    外人说歌德与拜伦是两种完全不同性格的人,过着两种完全不同的人生,年纪相差了四十岁,拥有着不一样的结局。

    歌德生的比拜伦更早。

    死的比拜伦更晚。

    这样的人也许天生就应该相互的讨厌,初次见面时,想来不会愉快,仿佛银币的正反两面。

    可当他们的心足够贴近,越过了某一界限。

    那么。

    魔法便发生了。

    他们又会宛如是磁石的南北两极一样,紧紧的贴在一起。

    所以。

    他们最终成为了很好的朋友。

    所以。

    当拜伦的尸体运回伦敦,却被英国的政府和教会以“道德问题”为理由,拒绝他葬入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的时候。

    歌德用他的诗歌,为他的朋友献上了花圈与礼赞。

    明明一个人用德语写作,一个人用英语写作,文风差的也很大,歌德真挚深沉,温文而雅。拜伦热烈激昂,行文间还显得锋锐而毒舌。

    可有些时候。

    安娜读起来,又像是一个人所写的,那种感觉不像是在读书,而像是情绪自然而然的,从她的血管中,流淌了出来。

    就像轮椅上的女人望到这幅画上的文字的时候。

    不知怎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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