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征地工作,是不是都做到位了? (1/3)
陈捷拿起第一份文件,是关于安宜镇新工业园区项目的立项报告。
报告写得洋洋洒洒,充满了对未来的宏伟展望,将这个项目描绘成推动安宜镇产业升级、实现二次腾飞的伟大引擎。
陈捷直接跳过了那些华丽辞藻,落在了报告末尾的附件上——项目规划红线图。
他的手指,在图上那个被圈起来的红星村地块上,轻轻地敲了敲。
然后,他拿起了第二份文件,是镇政府常务会议关于启动红星村征地工作的会议纪要。
纪要上,清晰地记录着时任镇长,也就是马东城,在会上意气风发地表示,要“用最快速度,最高效率,完成征地任务,为项目落地扫清一切障碍”。
陈捷继续往下翻。
第三份,第四份,第五份……
随着一份份文件被翻开,陈一幅关于红星村征地工作的真实图景,也逐渐在他脑海中,变得清晰起来。
而他的眉头,也越皱越紧。
问题比想象的还要严重。
首先是程序上的重大瑕疵。
按照国家规定,征收集体土地,必须履行“两公告,一登记”的程序,即征地告知书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以及对被征地农户的土地、附着物等进行现场勘测登记。
整个过程,必须公开透明,充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但在档案里,陈捷只找到了一份语焉不详的征地告知书,而且张贴公告的时间,只有短短三天,远低于法定要求的十五天。
至于更关键的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档案里竟然是缺失的!
取而代之的,是一份份由村委会干部和征地工作组成员,直接与村民签订的“一对一”补偿协议。
陈捷的目光,在那些协议上飞快地扫过。
很快,他就发现了第二个,也是更致命的问题。
补偿标准混乱,同地不同价,同房不同价!
同样是砖混结构的二层小楼,有人每平米补偿了八百块,而有人却只拿到了六百五。
同样是一亩水田,有人补偿了三万,而有人却只给了两万五。
这些协议上,虽然都有村民的签字和红手印,但陈捷一眼就看出了其中不少签名的笔迹,都显得异常生硬,甚至有几份协议上的红手印,颜色深浅不一,明显不是一次性按下的。
难道是工作组为了赶进度,威逼利诱?
还是村干部在其中上下其手,优亲厚友,甚至中饱私囊?
陈捷继续翻阅着,很快,他又发现了第三个问题。
在补偿款发放明细表上,绝大多数村民的补偿款,都是以现金形式发放的。
而且,领取人签名那一栏,很多都不是村民本人,而是由村委会会计,统一代签的。
代签理由,千奇百怪,有说“村民不识字”的,有说“村民外出打工”的,甚至还有说“为了方便统一管理”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