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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那一天,雷鸣城迎来了它的王 (2/3)

快会马不停蹄地前往下一座有迷宫的城市,而没钱买船票的冒险者则会成为扰乱治安的不安定因素。
  “他们总得学会适应新的生活。”扬用很轻的声音说道,“没有人能永远的活在过去……哪怕是你我。”
  “但愿吧。”
  市长叹了口气,望着天花板自言自语地说道。
  “你说……要是有那种守规矩一点儿的魔王该多好?比如老老实实待在地底下,一三五我们下去,二四六他们上来。”
  或者干脆别上来。
  反正您就算把雷鸣城打下来也不可能守住不是吗?
  “第七天大家一起休息对吗?”
  扬闻言笑出了声。
  “那还叫魔王吗?”
  冒险者们追逐迷宫是为了信仰,为了荣耀,为了升格,为了成为被圣西斯宠幸的对象。
  理性分析,魔王应该也有自己的诉求。费那么大工夫侵略地表,总不至于是来闹着玩儿的。
  米尔市长显然也觉得说出这种话的自己很蠢,对着天花板叹了口气。
  “说的也是。”
  有时他不禁会想,如果艾萨克王朝没有灭亡,而是一直延续下去直至今日,他所生活的雷鸣城又会是什么样子。
  不过那种事情只能任凭想象了。
  毕竟他了解的历史,也未必就是最接近真相的……
  ……
  另一边,骑士团的队列已经穿过了大街,紧随其后的是扛着大口径步枪的征召兵团。
  和领主手下的兵士不同。
  他们大多来自田野,矿山或者码头之类的地方,只有在领主需要的时候才会集结。
  虽然人们的欢呼与掌声都簇拥在了领主与骑士的身旁,但能够踩着曾落在神选者肩膀上的花瓣前进,对于身为凡人的他们而言未尝不是一种荣幸。
  至少。
  那自豪的表情不是装出来的。
  有人欢喜,有人忧愁。
  就在扛着烧火棍的方队踩着整齐的步子从街上路过的时候,街对面的酒馆里正是人声鼎沸,叽叽喳喳的吵闹就像枝头上的麻雀。
  这座酒馆的名字叫“剑与断剑之亭”,名字的由来似乎是因为这家店的老板以前在门口挂了把剑。
  后来剑被偷了,小偷却没白拿,而是挂了把断的上去。
  人们都在猜测也许那不是偷而是借,至于为什么没有还,是因为断剑的主人不幸死在了迷宫里。
  虽然这名字不大吉利,但由于这儿是距离冒险者公会最近的一家酒馆,并且就开在冒险者公会的背后,因此不少等活儿的冒险者都会聚集在这儿打发时间。
  久而久之,这里就成了名副其实的“素质广场”、“匹配大厅”。
  偶尔也会有人委托坐在吧台后面的酒保,发布一些没法登记在冒险者公会,但又不至于只能去盗贼公会找,游走在黑与白之间的灰色地带的活儿。
  现在的时间才刚过中午,按理来说远没到喝酒的点。
  然而好巧不巧,由于魔王死了的缘故,关于迷宫的委托数量骤减,一大群没活的冒险者只能跑来这里喝闷酒。
  有些口无遮拦的家伙喝醉了还会大声嚷嚷。
  或许这就是厄诺斯教授说的——
  有时候即便放着人类不管,他们自己也会把灵魂出卖给恶魔。
  在他们毫无自知的时候。
  “狗X的坎贝尔家族!那蠢货干嘛要把魔王杀了!他根本不知道,一个又努力又没用的魔王对于雷鸣城来说意味着什么!”
  橡木酒杯重重地磕在了桌子上,一名背着战斧的男人粗鲁地大声喧哗着,横飞的唾沫星子喷出了几米开外。
  旁边背着弓箭的人大概是他的同伴,连忙安慰这个喝多了的家伙。
  “可那家伙都打出来了……领主的军队要是放着他不管,市民们的税岂不是白交了?”
  “问题就在这里!”背着战斧的男人双目圆瞪,脸红脖子粗的嚷嚷道,“那个蠢货要是真为他的子民着想,就应该削了魔王的爪牙,再把那个魔王放回——”
  坐他旁边的队友迅速按住了这个口无遮拦的家伙,惊恐地骂道。
  “你不要命了!”
  在圣光照耀的土地上说留魔王一命,若是让那些狂热的信徒听见,指定得高呼着神的名义,冲上来立刻正义执行。
  不过好在坐在这里的都是冒险者,大家听见了也当没听见,甚至觉得这憨批说的没毛病。
  难道不是吗?
  迷宫可以产出亮晶晶的魔晶,还有各种各样地表没有、只能在地下乃至地狱深处找到的好东西……就像一座巨大的金矿。
  不。
  金矿和这玩意儿根本没法相提并论。
  前者是贵族老爷和地主老爷们的私产,而后者却属于怀揣梦想的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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