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2章:姐妹协商,制定清晰的赡养规则 (2/3)
nbsp;“我同意。” 张艳红也坐正了身体,思路被带动起来,“经济支持必须固定化、透明化、无弹性。我们可以提供远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甚至堪称优渥的固定生活费,涵盖他们的衣食住行、日常医疗、基本的文化娱乐。但必须是‘固定’的,按月支付,直接打到专用账户,由我们委托的可靠第三方(比如李律师的事务所或专门的信托机构)管理。他们可以自由支配这笔钱,但除此之外,我们不接受任何额外的、计划外的经济要求。亲戚人情、非必要的医疗、大额消费,除非是极特殊情况并经过我们核实批准,否则一律不予支持。”
“医疗是重点。” 韩丽梅在“医疗”一项下面划了线,“生老病死,无法避免。我们可以承诺,承担他们合理的、必要的医疗费用。但必须有清晰的界定:什么是‘合理必要’?必须有三甲医院的正规诊断和治疗方案,费用实报实销,但需经我们指定的第三方审核,避免过度医疗或被误导购买昂贵的保健品、非正规疗法。我们可以为他们购买高端的商业医疗保险,覆盖大部分风险。但超出保险和‘合理必要’范围的,除非是不可抗力的重大疾病,否则不予支持。这一点,必须事先白纸黑字,和医疗委托书一起,跟他们、也跟管理方说清楚。”
张艳红补充道:“还有居住。他们现在住的老房子,我们可以出钱进行适老化改造,确保安全舒适。如果他们想去养老院,我们可以支付高端养老院的费用。但如果他们提出要来南方和我们同住,或者要求我们在南方给他们买房,必须明确拒绝。我们的个人生活和空间,需要绝对的保护。探望,可以,但必须是短期,住酒店或我们提供的临时住所,时间、频率由我们主导。”
韩丽梅点头,在笔记本上快速记录:“沟通方式也需要规范。过去他们随时可能打电话来,不分时间,不分场合,话题常绕到要钱或抱怨上。以后,指定李律师或者我们的一位生活助理作为主要联系人。日常问候、事务沟通,通过他们。除非紧急情况(需明确定义何为‘紧急’),否则不直接打我们私人电话。我们可以定期(比如每季度或每半年)通过视频或电话与他们沟通一次,了解近况,但时间和时长需事先约定,话题需有边界。”
她停下笔,看向张艳红:“情感上,我们无法强求,也无需假装。保持基本的礼貌和尊重,在生日、重要节日送上礼物和问候,尽到法律和道德要求的基本人道责任。但亲密、依赖、无话不谈……那不再可能,也不在我们的义务范围内。我们必须从心底里接受这一点,并且让他们也清楚这一点。我们的情感能量,应该留给彼此,留给真正值得的人和事,比如‘丰隆’,比如‘建国基金’,比如我们自己的生活。”
张艳红深深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吐出,仿佛要将胸中最后一丝郁结和不确定都排出体外。“我明白。清晰,就是最大的善意。模糊地带,才是滋生期待、误解和痛苦的温床。我们把规则定清楚,他们知道底线在哪里,能期待什么,不能期待什么。我们也能从无休止的情感消耗和道德绑架中解脱出来,用更平静的心态去履行该尽的责任。”
“规则需要书面化。” 韩丽梅合上笔记本,做出了决定,“请李律师起草一份详细的《赡养安排及家庭联系指引》,把我们讨论的这些要点都囊括进去,用清晰、无歧义的法律语言表述。然后,我们三人(李律师作为见证和后续执行方)一起,正式和他们开一个沟通会,当面把这份文件解释清楚,获得他们的理解和确认(至少是知晓)。这不是合同,不具备严格法律约束力,但它是我们之间行为准则的明确宣告,也是未来发生任何分歧时的参考依据。”
“他们会接受吗?” 张艳红问,但语气里并没有太多担忧,更多是理性的考量,“尤其是爸,他那么要面子。”
“接不接受,是他们的事。” 韩丽梅的声音冷静而坚定,“但告不告知,是我们的责任。我们已成年,是独立的个体和经济实体。我们有权利保护自己的生活不受无谓的侵扰,有权利用我们觉得恰当的方式履行义务。他们的‘面子’,他们的‘感受’,不能再凌驾于我们的基本界限和心理健康之上。如果他们因此不满、吵闹,那恰恰证明了建立规则的必要性。我们可以保持沟通的渠道,但绝不会在原则问题上退让。”
她站起身,走到窗边,望着这座她们奋斗扎根的城市,声音里带着一种历经风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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