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巴比松大饭店(1) (2/3)
真正出头不知道要付出什么代价、等多久!
所以,为了理想,也出于‘闲着也是闲着,试试不亏’的心态,丽莲自从恢复上辈子的记忆,就一直向杂志投一些小故事了。但之前的投稿都石沉大海,偶尔有的杂志社比较体贴,还会发一封退稿函让她死心,多数则是杳无音讯。
这次又是来自杂志社的信,丽莲说不准这是退稿函,还是带来好消息的校稿信(一般很少有直接采用的,特别是新人,修改个一两次再发表很正常)。
“哇哦!”丽莲打开信纸,看到开头一小段就忍不住欢呼了一声,这引来了餐桌上其他人的注意。
只看开头就知道这是稿件被采用了,而且和信纸一起的不是另一张信纸,而是一张支票——她的故事不需要修改,直接被采用了,所以稿费就直接发过来了。
珍妮弗坐在丽莲一侧,瞥了一眼,以一个《少女》杂志客座编辑的敏锐,一下意识到这是什么东西。她惊讶地瞧了瞧丽莲:“...《红龙》杂志?我记得是一本纽约的杂志吧,虽然登载的作品多数是小众的惊悚故事,发行量不算大,但也不算无名之辈了。”
“丽莲还投稿给杂志?”
玛丽立刻说道:“当然了!丽莲把出去约会的时间都节省下来写作了...我看过她写的故事,很不错呢!说不定她和你一样,也有写作上的天赋。”
所谓《少女》杂志的客座编辑,本来就是征文比赛选出来的,当然每一个都是善于写作的,至少在同龄女孩中是如此。
“那倒是不错。”珍妮弗说不准丽莲是这次运气好,还是真有天赋,但这个时候也不可能说扫兴的话,所以她也只是点点头、随口问道:“拿到稿费了吗?《红龙》杂志为你的故事出多少钱?”
丽莲将支票晃了晃:“还不错,5000词左右的故事有60块呢!”
珍妮弗‘唔’了一声:“以《红龙》的档次,这个价格有点儿低。这个篇幅的故事,哪怕是新人,他们一般也能给到八九十块...不过这一行也没什么可说的,新人的话,再荒谬的低价都有可能。”
作家这个行业,上下差距很大,功成名就是他们,经典的文人受穷也是他们。
这个时候如果算丽莲为了写这个故事付出的劳动,60美元肯定是划不来的——不算这个故事被录取的情况下,更多的故事沉没,单纯说写这个故事,也比丽莲卖几天饮料费精力多了。
新人一般也都是这样,收获与付出不成正比。大家之所以能坚持下来,是因为热爱,也是因为怀着成功的希望。
丽莲看重的也不是60块的稿费,而是稿子被录取就说明她多少还有点天赋。
这样的‘肯定’至少能让她多坚持半年——而事实是,根本不需要半年,只过了半个月又有两个邮件寄给了她。一个是新一期的《红龙》,杂志给当期有作品登载的作者寄一本是惯例,另一个却来自一位‘文学代理人’。
哈!文学代理人。
在丽莲的理解中,文学代理人兼具编辑、经纪人、律师等的作用,但又和那些不完全一样。因为他们在美国出版界非常常见,所以丽莲有稍微了解一些。
文学代理人一般会从杂志上搜索文章,发掘他们觉得有潜力的新人,然后在作家和出版社之间穿针引线——这要求他们有很好的文学品味和市场嗅觉,同时还要有出版社那边的关系,而这二者都是新人急缺的。
新人需要有人能指导他们写作前进的方向,也需要有人能帮忙向出版社推介自己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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