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宣判徐闻案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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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川始终觉得“青天”这个称谓压力太大,自己只是个拿着老朱工资的打工人,顺便在这个烂透了的职场里,搞点自己认为正确的操作。
既要守住《大明律》的底线,不让这帮官吏觉得按察司可以随意杀人;
又要狠狠地扇这帮势利士绅一个耳光,让老百姓觉得天还没塌。
律法从来不是一味苛刑,德主刑辅、礼法合一,本就是中华法系的根脉!
昔年西汉董仲舒以《春秋》决狱,父为子隐、子为父隐,虽触律条却顺人情,终得宽宥,便是法与仁并行的明证。
后世历朝立法断案,无不循此理:老弱废疾可减等,亲伦相隐不连坐,饥寒迫盗从轻发落,皆因法不外乎人情,律必本于仁爱。
只知条文不知人情,是酷吏;
只讲人情不顾法度,是私枉。
此案,林川以律为基,以礼为纲,既守国法,又护公道,惩戒势利,安抚民心,重情而不越法,以仁心行法,方让百姓心服、四方归正。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