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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6/9)

带着对象吧。

    这就弄得,把人家晾了两天。

    谭文彬:“还好云云脾气好,没怪我,我说我上午去陪她上课,她还挺高兴。”

    李追远:“因为她喜欢你更多些。”

    谭文彬夸张地举起双手:“啊,听起来我真是个负心汉啊,哈哈哈。”

    李追远把自己书包清空,那个空罐子本想放自己书桌上,但担心谭文彬或者林书友打扫寝室卫生时把它当垃圾给收了,就把它放进了书桌抽屉里。

    二人一起下了楼。

    李追远:“我去食堂买早餐,你要不要?”

    谭文彬摇头:“更喜欢我的人会帮我带,我去了就有的吃。”

    李追远看了他一眼,没说话,走进了食堂。

    谭文彬挠挠头,长舒一口气。

    果然,每次在阿璃那里好好休息过的小远哥,都会变得很平易近人。

    也就这时候,谭文彬敢主动开点玩笑,可即使如此,心里还是有点惴惴的。

    他拿出车钥匙,去商店门口,将小皮卡发动。

    昨晚下雨,他正好借着雨水连夜把车洗了,没办法,他用这车抛过尸。

    好在,大家都是捞尸人,运过尸体的车不会觉得晦气,反而会觉得亲切。

    谭文彬把车开到审计,停车后,见时间来得及,就直接去被事先告知的早八课教室。

    周云云已经来了,面前放着的是早餐。

    让谭文彬感到意外的是,探险队的那位罗明珠小姐,居然也在这里,就挨着周云云坐着。

    罗明珠刚哭过眼眶红红的,手里拿着一封打印的信。

    “我真的没想到,我四叔这些年过得这么苦,这么不高兴。”

    周云云:“你该为你四叔高兴,他虽然眼睛看不见,但也一样可以去体验新的生活。”

    “嗯。”罗明珠点点头,拿起桌上的豆浆喝了一口,感慨道,“我没想到四叔用盲文写的东西,文采也能这么好。”

    谭文彬暗自得意:那是哥的细致与素养。

    其实,那天在四叔的“江湖菜馆”吃饭,四叔从厨房走出来,喊罗明珠“珠珠”而不是“玉玉”时,谭文彬就已经有些奇怪了。

    罗明珠自己说的,她原本叫罗明玉,后来被父母跟着家里酒店名字改了名,图个好兆头。

    老一辈亲戚,应该还是继续喊“玉玉”才对。

    现在当然能理解是怎么回事了,真正的四叔早就死了,后来炒菜捐助儿童做善事的四叔,是借尸还魂的白蜈蚣。

    人没经历过罗明珠小时候,自然就喊“珠珠”了。

    不过,谭文彬真的不理解周云云为什么还要继续和罗明珠玩。

    老班长,难道你没发现这位罗大小姐对我的目的不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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