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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两减一增 (2/3)

发动快速反击,而是转为阵地战。

    80年代一场比赛,快速反击的次数可能在15到20次左右,有些对手实力差,或者面对掘金,快速反击能到20次以上。

    杰克-拉姆齐曾经判断,如果一场比赛你能顺利的打30次以上快攻,这场赢球的概率会非常大。

    70年代末,80年代初期,快攻在NBA比赛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是高得分效率的保证。

    拉姆齐一直是快攻的坚定支持者,以在场边大喊“跑跑跑”而著称。

    但在80年代末期,随着防守一步步加强,身体对抗越来越出色,快攻的成功率在下滑。

    反倒是阵地战,当你有阿甘这样的单打高手时,效率不会比快攻差多少,而且杀伤力还强。

    所以他要求将一场比赛的快攻次数,降到10次左右。

    第二条,减少传球。

    除非队友有非常好的机会,或者战术安排了某人持球攻击,持球人要减少无意义的、防御性的传球,要自己持球发动攻击。

    曾经篮球场上,进攻中传球、倒手非常多,而且传球越多,越能体现一个球队的团队性。

    但随着球员身体素质增强,高大强壮的NBA球员让球场空间越来越狭小。

    传球越多,意味着失误的几率越大。

    一个失误造成的伤害,甚至高过一个进球的收益。

    拉姆齐曾经非常鼓励球员传球,开拓者一直有着联盟最好的阵地战传球体系,出色的高位中锋策应体系。

    但是鲍比-贝尔曼的数据统计显示,并不是传球越多越好。

    因为NBA不统计传球次数,所以他收集了很多比赛录像进行抽样统计。

    他和小斯波(他留在波特兰读大学)一道,用肉眼统计比赛回合中的传球次数,并将这些传球进行分类。

    哪些是进攻性传球,能威胁到对手的防守,哪些是防御性传球,为了防止失误,或者自己打不动了给队友,哪些是无意义的倒手。

    这条要求就是减少防御性传球,杜绝无意义的倒手。

    球员们在场上要更有创造力,更加敢于发挥自己的进攻天赋,做到每个点都有威胁——开拓者的球员有这样的才华。

    至于第三点增加三分,属于联盟的大势所趋。

    三分不仅得分效率比两分高,更重要的是可以拉开空间,给每个球员更多的发挥余地。

    这三条,可以说每一条都和拉姆齐过去坚持的篮球原则相违背,也难怪他内心很痛苦。

    一个人,否定过去的自己,塑造新的自己,是非常困难的。

    这样的否定、重生,一个人一辈子能经历一次,就是蜕变和升华,如果要经历两次,反而会承受不住崩溃。

    在60-70年代,拉姆齐已经经历过一次对自己的否定。

    在60年代末70年代初,篮球场上的战术体系又是另外一副面貌。

    大量的进攻从阵地的三角阵型发起,中锋在内线背筐接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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