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灵之世》 (2/6)
bsp; 诏书用词巧妙,称泰鸿所奏“其心可嘉,其法可试”,敕命在河东、山南两道择十二县为“新政试邑”,试行“衙署公开理政制”。然泰鸿本人,却被调离兰台,出为汝州鲁山县丞——从正五品史官,贬为从七品佐贰。
离京前夜,老友太常少卿杜衡来访,携一壶桑落酒。二人对坐于泰鸿那间四壁皆书的小室。
“你这又是何苦?”杜衡斟酒,“那‘直播’二字,粗鄙如市井俚语,纵有深意,也惹人讥笑。如今倒好,自请去了穷乡僻壤。”
泰鸿举杯映烛,琥珀光中看见自己早生的华发:“子衡可记得《汉书》载,宣帝幼时流落民间,深知闾里奸邪、吏治得失?故即位后,每五日一听事,自丞相以下各奉职奏事……”
“你要效法汉宣帝?”
“我要效法的,是那‘自丞相以下’四字。”泰鸿目光灼灼,“不是天子听百官奏事,而是让百官之事,被万民听、被万民视!丹书之训,不在绢帛之贵,而在能染布衣之色;素灵之瑞,不在天命之玄,而在可解黔首之困。”
杜衡沉默良久,忽然从怀中取出一卷帛书,徐徐展开。竟是泰鸿那夜梦中所记二十字打油诗,但纸已泛黄,墨迹深浅不一,显然已有些年月。
“这诗……”泰鸿怔住。
“三年前,我在洛阳市集淘换古卷,于一残破《拾遗记》夹页中得此诗。当时只觉奇诡,便收着了。”杜衡指著诗末一行几乎褪尽的小字,“你看此处。”
泰鸿凑近烛火,辨认出极淡的八个字:“丙午马岁,泰鸿得之”。
丙午年,正是今年。
室内忽然起了一阵风。烛火猛摇,将两人的影子投在书架上,那些《史记》《汉书》的竹简仿佛活了过来,在墙上化作幢幢人影,似在俯视,似在叹息。
第三章鲁山初试
鲁山县衙大门,三百年来首次在非放告日完全敞开。
辰时初,县衙前那对石狮被洒扫得一尘不染。中门洞开,可见大堂正中“明镜高悬”匾额。堂下左右,摆出二十条长凳。更奇的是,堂前檐下悬起三面大铜镜,镜面打磨得光可鉴人,将堂上景象折射至衙门外新搭的竹棚——棚下竟已坐了三五十个百姓,有老有少,交头接耳。
县令赵德淳脸色铁青,在二堂来回踱步:“荒唐!荒唐!泰县丞,你这是要唱戏文么?官府威仪何在?”
泰鸿正在整理案卷,头也不抬:“威仪不在高墙深院,而在明如皎日。使君请看——”他引赵德淳至窗边,指着竹棚下一个跛足老丈,“那人叫王老夯,住城西三十里燕子崖。去岁秋税,里正多收他三斗谷,他往返县城四趟,递状无门。若早有大堂公开之日,何至于此?”
“那你也不必……”赵德淳指着铜镜,“搞这些奇技淫巧!”
“此非巧技,实是古法。”泰鸿正色,“《淮南子》载,‘明镜之始下型,蒙然未见形容,及其粉以玄锡,摩以白旃,须眉微豪可得而察’。镜者,鉴也。今日所鉴,非止县令判案,更是这鲁山县三百里山河、四万百姓的眼睛!”
已时正,鼓响三通。
赵德淳硬着头皮升堂。惊堂木一拍,手心全是汗。第一个案子便是王老夯诉里正多收粮税。证据确凿,赵德淳当堂判里正退还谷粮,罚俸三月。王老夯颤巍巍跪下磕头时,竹棚下百姓中,响起一片压抑的唏嘘。
第二个案子却是奇事。城南开茶肆的孙寡妇,状告邻居张屠户家的猪,夜夜嚎哭,声如人泣,搅得四邻不安。状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