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章 (2/3)
汪桂枝反问:“况且你之前不还说,让老三在那两间房安家落户?怎么的,老三能在那边安家落户,你们就不行了?”
“我、我……”
胡槐花“我”了半天,说不出一句反驳的话。
耍无赖她在行,讲道理她是真不行。
何况本身就没什么道理。
沈振兴开口道:“那要么房子就这么分,六叔爷、勇军你们看呢?”
六叔爷点点头:“我瞧着这么分挺妥当。”
就像汪桂枝说的,新建的几间房跟老大家没什么关系,村东头那两间老房子老二老三倒应该是有份的,如今那两间房都给了老大,老大家其实是占了便宜的。
何况,是人家新房不给你们住吗,这都住了七八年了,要不是你们自己瞎折腾,又哪来的今天分家这一说?
老人家暗暗在心里叹了口气,汪桂枝嘴上说自己是后妈,可实际上待沈国兴已经很不错了,偏生这两夫妻糊涂到一块儿去了,只顾利益,不顾情分。
赵勇军不是沈姓人,过来就是做个见证,自然更没什么意见。
房子是大头,后面就是存款、粮食、家具、锅碗瓢盆还有自留地。
汪桂枝做后妈的,自然不会把着老大家的钱,他们老两口攒的一点钱,沈爱民娶媳妇儿、沈爱华沈爱珍上学,反倒都贴补了一些,所以存款没什么好分的。有账目在,老大家也没什么好说的。
其他的东西,按理是该分三份的,考虑到老大家里确实人多,汪桂枝也懒得跟他们掰扯,除了各自屋里的,其余的东西都一分两半,自留地给了他们三分之二。
至于养老问题,汪桂枝不愿跟老大,老二又常年在江城,干脆就近,由老三负责。
总归村里跟着小儿子养老的也不是没有。
养老钱每户一年给十元,粮食一年给五十斤,以后老两口年纪再大点,自己挣不了工分的话,就各家适当再加点。
逐项说清后,赵勇军执笔起草了分家书,一式两份,各人签好字后,一份交给汪桂枝,一份由沈振兴交给大队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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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这么重大的事情,小孩子当然是没资格参与的,何况沈半月他们根本不是沈家人。不止没资格参与,还被赶到了院门外,让他们自己在外头玩一会儿。
同样被赶出院外的,还有未成年的沈爱华、沈爱珍和沈爱林。
也不知道是怕他们搞破坏还是偷听,也可能兼而有之。并且,有理由相信,主要的防范对象其实就俩,沈爱珍、沈爱林,其余人绝对是被他们连累的。
毕竟这俩人,一个冲动之下能泼开水,一个明显被宠坏了。
外面也没啥好玩的,沈家院子西面有一小片荒地,几个孩子一商量,决定去那儿挖蚯蚓,回头可以拿来喂鸡吃。
沈半月对这个活动丝毫不感兴趣。她哪怕在末世快饿死的时候,也没想过吃虫子,但她见过别人吃,从此对任何圆圆的、滑溜溜的、长条状的生物退避三舍。
沈爱林一听小杰他们要去挖蚯蚓,马上张开双手拦住他们,趾高气扬说:“这是我家院子外面,不许你们挖,鸡也是我家的,不许你们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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