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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四章 惜别 (3/3)

/>    这下雨天赶路着实不是一件美妙的事情,虽然不大,却也云山雾绕让人心情不甚美丽。

    如此天气,若是泡一壶清茶,再懒洋洋的躺下假寐,听雨打芭蕉,是多么惬意的一件事情?

    索性他也懒得排斥雨水了,任由淋湿衣衫,有些孩子气般策马雨中前行,别说,还另有一番乐趣。

    中途他也没休息,坐下的马儿脚力不错,直接跑到州府都没问题,饿了吃东西都是在马背上搞定的,啃猪蹄对付两顿,杜家卤的猪蹄味道还意外的不错。

    就是猪蹄太大了,单个都快脸盆大小,抛开骨头,他吃得肚子撑才勉强吃完一个,剩下的一个他打算和高景明汇合后给对方尝尝。

    过程中他还留意到了杜子建的心意,说是给陈宣路上的盘缠心意,但却足足五百两银票,饶是对方作为杜家庄首富,这么大一笔钱着实不少了,虽不至于伤筋动骨,却也足以肉疼一阵。

    不过陈宣也明白,对方是在宽他的心,不占他便宜,那么大两头野猪给对方处理,对方得到的好处更多,但话又说回来,很多东西不是金钱能衡量的。

    比如青禾昨夜亲手缝制的一套衣服,陈宣觉得再来十头那样的大野猪都比不上这份心意。

    下雨天路上几乎没有行人,陈宣一路策马前行,足足两百多里路,他傍晚时分就赶到了州府宛城,自己兴致一起淋了一天的雨,到达的时候已经成了落汤鸡,不过身上的银票等东西却是保护得很好并未打湿。

    宛城作为尚云州州府,而且地处南方富庶之地,比之墨城的繁华也不差,须知墨城的繁华很大程度上还是流玉书院带动的经济。

    进城他并未遭到刁难,虽然有点拿不出手,好歹也有童生功名,童生功名的证明可比路引好使多了,景国范围内皆可去得,有个读书人的功名在身,不管大小,这样的便捷却是无数平民百姓羡慕不来的。

    ‘小高目前的落脚点在云来酒楼来着,听名字就不便宜’

    进城后陈宣稍微打听,径直朝着那里而去,心说小高啊,为了和你汇合送你赴京,我都淋成落汤鸡了,就问你感动不感动……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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