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3/4)
晕车,只能背英语单词,分散注意力。”
原来如此,每个人的成功都不可能简简单单,即使如向岚这种聪明的学霸也不例外。少华心中感慨,成功只是表面,背后的汗水只有自己知道。
公交车走走停停,有人下车,但上车的更多。车厢越来越挤。向岚只好转过身,面向少华。这样,向岚就像倚在少华的怀里了。刚开始,还有些生分,后来干脆趴在了他的肩上。亲眤成情侣。
少华心砰砰跳,不单手心出汗,连耳朵都开始发热了。从来没有这么激烈的心跳,即使和建萍在一起,印象中,也只是初中时,她坐车尾,双手搂住他的腰时,有过晕乎乎的感觉。
“人太多了,你是不是又想晕车了?”身在热火上烤的少华想缓解一下紧张的心情。
向岚点点头,又摇摇头,说:“现在好多了,有你的肩膀靠,感觉世界都不再摇晃。”
这句话好像只是写实,又好像充满哲理,让少华不知如何是好。向岚这样说,他更没有理由拒绝她靠了,但这样亲眤的接触,也真是要命!女孩的温柔,比小李飞刀还厉害,一击即中。最要命的是向岚说话的时候,秀发扫过他的耳朵,是悸动到心尖的颤栗。满满的少女气息盈怀,是全方位的,立体的侵袭,令少华的防御毫无抵抗力的败下阵来。只剩下潜意识的坚持,心中絮絮叨叨的提醒自己,向岚不是女朋友,建萍才是。
“你哋係大学生吧,係边度读啊?”老婆婆看到俩人这么亲眤,忍不住心中好奇。
“係啊,我哋係华工嘅学生,读紧大二。”少华终于找到可以呼吸的气孔。和阿婆聊天可以分散注意力。
“哦,都几好嘅,两个係同一间学校,彼此照顾,共同进步,以后再组建家庭,人生就算完美啦。”阿婆似对少华说,又像在自言自语。
唉,完全搞错了,乱点鸳鸯谱。向岚是不错,自己也喜欢她。但,我们是不可能的,我们之间相差太远了。少华内心叫苦不迭。
第一次听旁人说他们俩是一对,向岚羞赧得不敢抬头,整个人就像趴在少华身上,比情侣还更像情侣。鲁迅有诗“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冬夏与春秋”,少华的怀抱足够向岚躲藏,有他在,便是春暧花开,便是晴空万里,自成世界。
向岚如此黏人,泼辣大胆,让少华一时无所适从。不敢推开她,那样会让向岚很没面子。老婆婆的话又刺激他仅有的理性,提醒自己,不能迷失。只好礼貌性对老婆婆微笑示意。
向岚之所以黏少华,是因为少华在她懵懂少女时就以特别的方式表达了他的爱慕。而少华也因为这一次冲动付出了高昂的代价。以后的两年多,向岚都心怀愧疚,很想找机会弥补当年的遗憾。
大一的时候,少华打电话给她,让她又惊又喜。可惜当时少华不如实回答,只说自己在旮旯大学读书,这又加深了向岚的内疚,不敢再联系他。那次通话后,向岚深深的自责。如果不是因为自己,少华不会被一中开除,他也一定能考上名牌大学。
现在一切都已经明了,少华不单考上了名牌大学,而且还和自己同一间学校,真是天意。这一次,向岚不会再错过的了,一定会好好把握,所以,全身心的投入,所以毫无保留的爱。
向岚如此痴情,把少华推到了火堆上烤,他心里还想着建萍。面对向岚如火般的热情,少华变得手足无措。她是少华心中的女神,在少华的心里,一直是雪莲般的存在。突然变成眼前的小鸟依人,反差太大,信息量太大,大脑处于死机状态。
汽车如飘流的小船,在霓虹灯的光影中穿行。世界仿佛停止了喧嚣,不断后退的商店招牌,才知,汽车在前行。向岚的温柔,如春蚕吐丝,一层又一层,慢慢变成厚厚的茧,将少华包裹。
“继续嗨起来,唔好停……”一阵喧哗声将少华从梦幻中惊醒。向岚继续趴在他的肩上,身边发生的一切都与她无关。或许,向岚真的晕车了。
又有一个年轻的声音响起:“你今晚好威水喎,唱谭校长的《捕风的汉子》一滴都唔嗍气,仲嗨翻全场添……”
上来三个男青年,为首的一个斜挎着一把吉他,紧跟其后的就是夸他唱歌威水的。
喜欢唱歌的,少华都比较关注,何况还能弹吉他,总会惺惺相惜。
三个男青年都是二十出头的年纪,打扮潮流,大冷天的,仅穿花格长袖衫,衫尾都束进裤腰里。发型都是模仿黎明,还打了发胶。
“后生仔,咁兴奋,系唔系去参加电视台举办嘅歌唱大赛啦?”坐在少华身边的老婆婆又开始“多事”。
“嗯嗯,今晚大哥唱得真系好,你睇,仲有女仔送玫瑰花比佢添。”一直都不出声,站在他们后面的男青年高兴的说,还把玫瑰花递到老婆婆的面前。
男青年的话吸引了众人的目光,大家都齐刷刷地看向拿吉他的男生。有人便调侃道:“哎呦,我们遇到明日之星了,以后出名了,我们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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