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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资源 (2/3)

个钱…”

    “…你还干过灯光?”

    “就干了半年,我叔想让我学灯光,好歹是门技术,以后靠技术吃饭…”

    “有没有谈过女朋友?”

    “…谈过两个…不过都分手了!”

    “有啥爱好?”

    “…书法、字画包括音乐…我都挺喜欢的。”

    “真的?”

    “骗你干嘛?你是我经纪人,我瞒着你对我有啥好处?”

    沈言有问必答…

    最后一个问题,他的目标或者说理想…

    沈言挠了挠头:“我暂时就是想演戏…你要说目标…大概是做一名人民艺术家吧!”

    “…人民艺术家?”

    这个词直接把王景花都给震惊了!

    “你确定?”

    “…我暂时就是这么想的!”

    “那你有特喜欢的演员嘛?”

    沈言琢磨了一下,然后道:“…我挺喜欢李雪健老师的。”

    “…女演员呢?”

    “没有特喜欢的,都行…”

    纪翔点了点头:“成,我差不多知道了!”

    “…那我啥时候签约?”

    “现在就可以签,合同在这!”

    沈言接过合同,翻看了一下…

    一般来讲,艺人经纪合同,要看是不是全约。

    经纪范围一般以全约和分约划分。

    顾名思义,全约就是全平台全领域的经纪范围,相当于你把你自己整个演艺事业都托付给了这个经纪公司。

    而分约则是指特定领域、特定平台或特定业务的经纪约,业内常说“唱片约”“广告约”“影视约”,其实就是艺人把自己出唱片的、拍广告的、拍影视作品等演艺领域分别签约了,其中每一部分都可以同不同的公司签。

    所以有时候看娱乐圈新闻,可以看到有些明星说只和A公司签了唱片约,后来从歌手转演员,拍戏约就会另外与B公司签。

    王景花的BJ拾捌经纪公司签的就是全约…

    这个无所谓,沈言属于纯新人!

    肯定签全约…

    然后是合同期限、权利义务以及收益分配…

    看了一下,收益分成是40%、30%、30%——艺人的收入和公司,经纪人之间分成比例…

    当然,这玩意也不是一成不变的…

    沈言的咖位越高,收入越高,分成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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