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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伊人伊画,亦妄亦诚 (3/5)

p; 借着无比昏暗的夜色,唐逍悄然离开了荒村,继续往北潜行了百丈之后,取出了吞云剑。

    吞云剑是炽红色的,自带亮光,正好可以用来照路。

    从荒村过来百余丈,唐逍已经踩上了两条毒蛇、五只毒蝎,还有其它几只不知名的毒虫,双脚已经被咬了好几下,只是也许这些毒虫都品阶不高,所以没有让他中毒而已。

    但继续走下去的话,万一踩到了六阶、七阶毒虫,那怎么办?

    有了吞云剑照亮,至少能吓退不少毒虫,他也能看到不少,危险性就大为减少了。

    连夜又走了一个多时辰,前头出现了一个三岔路口,三条灰黄的道路就像三叉戟的三个尖,弯弯曲曲的,在夜色中渐渐向前方延伸出去。

    路口旁有一丛延花荆棘,唐逍便躲在里面,一直呆到天亮。

    大概辰正时分,就有探险者来到了路口,果然分成了三路。方余和彭趣与四五百名探险者在一起,走了左边那条道。唐逍跟在后面,走了几十里,前面又出现了岔路,于是队伍再次分散;这样分了几次之后,方余身边就只剩下二三十人了。

    这些人都是来自于江南道,东海商行的叶无蝶、秦淮商行的鲁彬鲁杉兄弟、海鲨宗大弟子沙珊等人,都在这支队伍之中;而方余,则隐然成了他们的领袖。

    而前方的道路,则已经入山了。

    唐逍也没有想到,在这片荒芜到了极致的戈壁滩中,居然还会有一座高山。

    不是沙丘,而是高达数千丈的石头山,虽然山上看不到几棵树木,但山势险峻,到处都是悬崖峭壁,也算是大阐戈壁中的一处天险了。

    唐逍跟在方余等人后面,从他们的闲聊之中,也知道了这座山的名字。

    它叫做“寸光山”,差不多横拦了整个大阐戈壁的南部。

    登上养锋山,唐逍才发现,这座山却是一个圆环,围着一片方圆数百里的平地。这盆地之中却并不是荒芜的,而是有一条小河,河水清澈见底,滋润着盆地里郁郁葱葱的树木;一座小小的城池坐落在河边,只有二三十丈高的城墙上,闪烁着无数的符纹光芒。

    这座城就叫做“寸光城”,是大阐戈壁南部的第一个补给点。

    唐逍站在城门口,看到顶上那只巨大的老鼠图案,皱了皱眉,走进了城里。

    城里人来人往,十分热闹。整洁平坦的街道两旁,鳞次栉比的尽是商铺,商铺门口则摆满了小吃、饰品、药材、杂物,简直是琳琅满目、应有尽有。

    唐逍走在街道上,还有一种恍如梦中的感觉。

    他站在一家丹药铺门口,听到两个探险者在交谈:“没想到吧,戈壁之中也有这等美景!”

    “的确令人想不到,简直就是塞上江南了!”

    “大阐戈壁大得很呢,方圆不下万里之遥!虽然名字叫做‘戈壁’,其实也并不是处处沙海的。实际上,戈壁里有十二个绿洲,也就有十二座城池,号称‘十二生肖城’。这座‘寸光城’的名字来源于‘鼠目寸光’,正是十二生肖城之首的‘鼠城’。”

    “我还以为大阐戈壁就是寸光山之南的那片沙漠,没想到,居然有这么大!”

    “你说笑呢,你想想,为什么我们这些探险者,要在大阐沙漠里呆上一年?告诉你,我们才走了十来天,百府大比才刚刚开始!接下来,我们要走的险地还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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