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求人不如求己(求追读) (2/3)
《鬼吹灯》那么牛逼的小说,两年前都才卖十万块。
而且还不是只卖已经写出来的那部分,是全系列且没有时间限制的终身版权合同!
也就是说,就算是后面写的,版权也归人家。
没人家允许,作者本人都不可以使用和这个系列相关的元素。
目前网络小说中影视版权卖价最高的,也才五六十万,由《诛仙》创下。
那可是一部在网络小说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作品!
而《庆余年》现在的报价,比那还高!
“唉!要是能早几天就好了。”
包子颇为懊恼道:“我听说猫腻一年收入上千万,这点版权费,还要跟网站分,他肯定瞧不上,相比这点钱,他肯定更愿意看到自己的作品被拍成电视剧,那样说不定他直接低价就卖给我们了。”
许元又掐指算了算,在确定这部剧改编成电视剧会火的前提下,六七十万其实也不算贵。
都不够付大热剧主角几集片酬的。
奈何他实在是穷啊!
靠着算命和之前出演的那部仙剑三,银行卡里的余额才勉强突破六位数。
要不……找景恬借点?
大不了把女主给她。
“你先再跟他们谈着,能谈下来多少算多少。”
许元吩咐了一句,又问道:“《琅琊榜》那边有进展了吗?”
和《庆余年》这种去年网站排名年度第三的大热小说不同,《琅琊榜》的成绩就差的不是一点半点了。
起点本站都不到精品,收藏才几千个。
也就因为口碑不错,有很多书友安利,在某些渠道还行。
比如知乎就有一堆人吹这本书的。
许元也是因为看到有人推荐,才去看了看。
然后这书两年前还出了实体版,成绩……不算差也不算顶尖。
卖了不到两万册。
这种名气这种成绩,价格肯定跟《庆余年》不能比。
“她一直没回我。”
包子蛋疼道:“也不知道她在干啥,我也不敢联系起点那边,免得他们又敲我竹杠。”
“嗯,你辛苦盯着点,有消息了第一时间通知我。”
“放心吧,包在我身上!”
……
接下来的几天。
许元实现了自己之前的豪言壮语。
把摊摆到中戏北电门口。
可惜收获寥寥。
虽然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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