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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散聊中学时 (3/4)

   艳红说:“琼丽小说中描写的中学生活,多么像咱们的中学的生活呀。有的地方写得太感人肺腑啦。我一边誊抄一边哭泣。里面的人物仿佛就是你我和我们的同学。十七、八岁是人生中最美好的年华,她是真实的,也是烂漫的。可是我们永远不会再拥有那样的青春年华啦。”

    “这样的青春年华已经一去不复返啦。”争华伤感地说。

    “是啊,当我们拥有的时候,我们并没有认识到她的珍贵,也并没有珍惜她,当我们意识到她已经失去的时候,我们才倍感她的珍贵。”艳红若有所思地说。

    “现在想想,我们那时候是多么幼稚和天真啊!”

    “是啊。争华,你还记得那件师生恋的事件吗?”

    “当然记得。”争华点点头,“那可是咱们学校最轰动的事件。”

    艳红点点头:“一个女生给英俊的班主任老师写情书,现在看来是很平常的一件事,可那个时候却大逆不道,有冒天理之罪。现在想想,真是不可思议。那个班主任不该为此出走;那女生更不该为次寻死。应该为爱更好地去活。”

    争华说:“那女生可能意识到了自己的天真、幼稚抑或是荒唐可笑,所以她以死忏悔,以死赎罪。男女相恋应该理智,应该考虑彼此之间各方面的条件是否相当。那女生凭一时冲动,忘记了在年龄、学识、地位等诸方面与班主任老师的差距,因此导致了这场悲剧。”

    “我不这么看。”艳红说,“我觉得男女相恋,最根本的东西是感情,各方面条件是次要的。”

    “反正我觉得那女生的悲剧在于她一开始就没有认识到是悲剧。”

    “恰恰相反,也许那女生意识到了悲剧才去爱,这种爱是壮美、绚烂的,至少对爱本身来讲,为所爱的人去死,不也是一种壮美的爱吗?”

    “你同情她?”

    “我没有理由像众人那样去唾弃她。”

    “我辩论不过你,我的学识毕竟不如你高。”

    “得啦!又跟我来这套腔调,我听够啦。”艳红不满地白了他一眼。

    争华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好吧,咱们谈点别的吧。”

    “谈什么?谈你的部队生活?还是谈我的大学生活?这些都不如咱们的中学生活让人难忘。”

    “是啊,中学生活确实难忘。我记得最清楚的是班主任雷老师没收了我的手抄本《第二次握手》,为这事他让全班同学开我的批判会。他辞去老师后,和咱们在一个班复习参加高考情景还历历在目。不过,我还是挺想念他的,听说他师范大学毕业后又回到咱们中学当老师啦。”

    “姝莉在街上偶尔碰上了他,姝莉说,现在的雷老师可不是给咱们当班主任时候那副装腔作势的模样啦,戴着眼镜,穿着中山装,挺斯文的样子。”

    “我回来怎么没见到姝莉呢?”

    “人家现在是军官太太啦,她那当飞行员的丈夫调到南方后,她也跟了去。”

    “周大林怎么样?”

    “人家早当爸爸啦。我是听于杰说的,他高中毕业第二年就结了婚,还不到结婚年龄,生了个女儿还不死心,准备再要个儿子,真逗;看看人家,都为人父、人母啦,咱们还像孩子似的。”艳红开心地笑起来。

    争华说:“没想到同学们的变化这么大,咱们班那些同学,你知道情况的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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