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2章 第一个仆役 (2/4)
曲的手骨。它现在已经不像老鼠了,而像是一只扭动的蛆。
看着看着,忽然,李笑晓饿了。
而这是一个手骨,它白花花,活蹦蹦,内里或许屯了大量的骨髓。到时候炖成大骨汤,鲜美而滚烫,或许会是我在这个寒冷的冬夜的一个慰藉。
手骨仿佛看见了李笑晓恶狼般的眼神,颤抖了一下,不挣扎了。
李笑晓捡起脑袋,擦擦口水,将脑袋放回去。
此时天边蒙蒙亮的天光,勤劳的她提着钢刀,腋下夹着脑袋,另一手提着骷髅,在这个美好的早晨起床下楼,做死亡后的第一顿早餐。
等吃完以后,还可以把剩下的骨头裱起来,就挂在前厅的那一排空荡荡的壁画上。
在楼下找了一圈,在一楼右侧找到了厨房。厨房锅碗瓢盆银质餐具应有尽有。菜篮子里放满了蔬菜水果,我挑了两个小番茄,洗干净放在菜板上。
但是可惜只有原始厨具和柴火,微波炉电子烤箱什么的都没有。
李笑晓将手骨按在菜板上,提起刀,准备给它来个一刀两断。
手骨疯狂挣扎,发出尖锐的爆鸣声。
哟,还会叫。不错,先人说吃啥补啥,刚好我嗓子还没有完全好。说不定这玩意还利咽开音。
高举钢刀,就要剁下时。
手骨在李笑晓手上扭曲了几下,忽然扭曲成了一个诡异的弧度,脱离了她的控制,五指着地,像只蜘蛛一样爬走了。
李笑晓一愣,举起刀追上去。
俗话说得好,形态结构决定功能。手骨是手,就算手指晃动得再快,速度也有限,更何况它还有纤长的尺桡骨这一条明显的尾巴。
李笑晓提着刀,漫不经心的在后面追。一边追逐一边想。
这里肯定还会有别的诡异。只是这个手骨最先被发现了。先跟着它,说不定能找到什么线索。
毕竟,我现在是高贵的比克莉丝庄园的庄园主,作为一个伟大的庄园主,天天晚上被吵醒算什么事情!
手骨的五肢飞速晃动出残影,跑到门边,此时天边天光大亮,手骨应该是怕光,不敢出去,着急得在门口团团转。
“哟,家在外面还敢半夜来找我?”李笑晓吹了个口哨,“你胆子很大嘛。”
手骨瑟瑟发抖,突然立起,然后手尺桡骨关节朝我磕了一下,像是磕头求饶。
“还挺智能。”她摸摸下巴,来了兴趣。
之前在精神病院的时候,经常会有路过的人在那里休息。听他们说说,在特殊情况下,人可以驯服部分实体诡异。但是她没有尝试。倒不是打不过,而是大多数实体诡异都没有这个智商。
看着瑟瑟发抖的手骨,李笑晓有点拿不定主意。
就在她还没有想好怎么办,手骨在地上转了一圈,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转身冲向一旁的起居室,而后从里面拿出一个徽章。
这是什么?出于人设,李笑晓没有动。毕竟作为一个庄园主,是不应该不认识庄园里的东西的。
手骨拿着徽章团团转,最后长出一张黑洞洞的嘴,把那个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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