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5章 老温,你这话什么意思? (1/3)
犯罪的构成要件这个,基本上可以说是个法学生都能说出来,当然现在法考不用四要素了,用两阶层,但实务中依然在用四要素。
犯罪的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
说人话就是,你说我骗人了,那得证明我想骗人,而且实施了骗人的行为,还骗到了东西。
当然如果没骗到其实也可以算未遂,这里就不多说了。
之前,蒋博用来反驳的理由就是,你说开发商骗人了,人家骗你什么了,什么都没有骗,那你怎么能说人家骗人呢。
所以既然没有任何的利益,那就说明对方根本没有骗人,这样没有任何问题。
但是,只要开发商能证明城投公司主导了这个事,那就有意思了,城投公司和物业之间是真的存在利益纠纷的。
也就是说,之前那个合同一签,城投公司是真的获取了利益。
就凭着一份合同,直接可以把原本应该交的物业费给规避了,这高低得算合同诈骗了。
情况就是这样,开发商没办法选。
如果是他们主导的,确实不是犯罪,但钱得他们出,可开发商现在都要当裤子了。
而如果是城投主导的,那开发商就不用出钱了。
现在,就看对面的那位蒋律师能不能想到这一层,如果想到了,赶紧让开发商停下来,然后城投赶紧把钱出了,那就没问题,人肯定进不去。
而对于周云来说并不是非得把人送进去,他只是想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而已。
城投的债务很多,就算官司能赢,后面也有很大的可能执行不了。
这不是瞎说,现在很多国企都是欠了一屁股债,日常被上门要债,法院根本给执行不了。
所以周云的目的很简单,给钱怎么都好说,不给钱,那就……抱歉了。
他这次签的合同可是根据执行款项为标准的风险代理,要是执行不了,那就相当于白干了。
很明显,对面的蒋博还没想到这里,他这会依旧在想着周云是想怎么来赢官司。
倒不是说他不了解周云,而是像他这样的民事律师,相比起年轻律师来说更容易陷入思维定势里面去。
尤其是现在正在开庭,他满脑子都是想的案子的事,压根就没想过,周云的目标从一开始就是城投!
不过现在休庭了,蒋博还是很快走到外面拨通了郑志宇的电话。
“喂郑总,现在又出现了一个新情况……”
电话那边的郑志宇人都已经无奈了:“蒋律师,又怎么了,不是说今天咱们有优势嘛,怎么又出现什么新情况了?”
蒋博低声道:“郑总,是这样的,那个周云他今天打官司就一门心思对准了开发商那边,就说是开发商存在合同欺诈行为,要求开发商承担这笔债务的赔偿。”
“而且关键是他还一个劲地帮着我们说话,说我们城投什么都不知道,是善意的第三人,如果这样下去,有很大的可能开发商得承担责任。”
“结果现在开发商那边忍不住了,在那里说这个事是咱们主导的,还说有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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