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6章 周某人发现了华点!(二合一) (3/6)
nbsp; “但你要是普通职工,那肯定是要以本地为工作地的,如果公司要变更工作地点,那就算是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协商一致。”
这其实是现在劳动纠纷里面特别多的一种类型,就是想辞你,但是又不想给钱,就把你派到另一个地方工作。
你不去,那你就算旷工。
为了方便,提前就在劳动合同里约好了,工作地点为全国,或者工地地点后面直接写:服从公司安排。
你看你自己都说了,在哪工作公司说了算,那我们到时候调动你那也有依据。
但事实上这么写的都算是约定不明确。
而且这类型的案子不要觉得麻烦,其实一点都不麻烦,就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去仲裁就行了,都不需要去请律师。
到时候理由就是这样,第一劳动合同约定不明确,然后说自己的岗位并不需要那么大的范围;第二说变更地点算是变更劳动合同,未经协商一致不能变更;第三就是可以用其他借口,比如说公司未能妥善安排。
把人突然间从这里调到另一个城市,那你总得把食宿这些都给人考虑到,都准备好才行,不然突然就让劳动者去上班,那肯定不行。
有了这三条,基本上你这官司就没什么问题了,除非你的工作特殊,就我们之前说的那些。
咨询很多,大部分都是劳动纠纷,都是劳动者们被坑了。
比如有网友就说,自己找好了下家,下家也给发了Offer,然后从这家离职,结果下家不要了。
这很明显就是给挖的坑,有很大的可能就是现在这家想辞你,但是又不想给钱,于是找了另一个公司给你唱了个双簧。
那怎么办,简单,起诉下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Offer是什么,是要约,发出要约然后又反悔,那就得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这个责任怎么算,目前的案例里面都是按照Offer里面约定的工资水平来酌情支付。
一般至少也是在三个月工资以上。
不知不觉,周云看向了窗外,原来已经天亮了。
自己居然熬了个通宵,做了一晚上咨询,看来应该下播了。
向着网友们开口道:“已经熬一晚上了,我这得休息了,那今天就先到这里,后面有时间咱们继续。”
说完周云直接下播,案子是做不完的,这年头的纠纷太多了。
尤其是现在的公司都卷,为了省钱,什么样的办法都能想出来。
给小段发了条消息,就说自己今天不想去律所,然后躺在床上,终于困意袭来。
振天律师事务所,老庄正在按着自己的头,他昨天直接喝断片了。
没办法,那可是周云请客啊,这必须得多喝点才行,不然下次想吃他的饭都不知道啥时候。
看见小段进来了,老庄随口道:“周主任呢,在干嘛啊?”
小段很无奈,你俩办公室离的都没二十米,结果这都要问我是吧!
不行了,必须得尽快上位,以主任助理的身份来管理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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