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7章 钱就代表着诚意 (2/4)
;“这不是做买卖,这是求人家谅解呢。”
反正有那么一瞬间,王律师甚至都感觉这位刘女士是不是很想让自己丈夫坐牢,不然怎么就这么抠门呢。
明明里面的潘总都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多给钱,一定要拿到谅解书,哪怕少待一天也行。
但是这位刘女士呢,找自己的时候很着急,看得出来很担心丈夫。
但是只要一谈到钱,那就像是失了智一样,各种抠,丝毫看不清形式。
这种情况王律师也不知道怎么办,按道理来说他应该听当事人的话,也就是里面那位潘总的。
但是,潘总还在看守所,也没这本事掏钱,所以只能指望他老婆。
实务中像是这种家属和嫌疑人意见不一的情况不是很多,但也不少。
一般最常见的情况就是:要不要退(赔)款。
做刑辩律师的一般都遇到过这种情况,一些经济类案件,公安机关不给取保,就是要让你尽快退赔。
嫌疑人是很想退赔的,最起码退了之后就可以取保,人暂时就能出来,不用在看守所受罪了。
但是其家属没有能力或者有能力但不想退赔,这种情况多不多,概率上看不多,但如果看绝对值的话也不少,毕竟我们国家人太多了。
尤其是退赔这种情况,很容易形成利益割裂。这个应该很容易理解,毕竟在里面和外面的感受是不一样的。里面的想着赶紧出去,外面的想着能省点就省点,万一花了钱没用咋办。
那么问题来了,这种情况下律师该怎么办,听谁的。
没能力退赔那没办法,律师总不能说你去卖房子或者干嘛,那肯定不行,律师只能告知法律风险。
那如果有能力退赔但就是不给咋办,还是那句话,律师不是保姆,尽到充分告知义务就行,这个是为了规避自身的法律风险。
嫌疑人在里面,就算做了决定也执行不了,所以能执行的就是外面的家属。
法律上对这个情况没有明确规定,或者说,指定法律法规的人可能都没想到会有这样的情况。
在这样的情况下,那就只能按照实际情况来,谁拿着钱,听谁的,但是要把告知的证据留好,免得以后麻烦。
手机里刘女士的声音响起:“那……王律师,我先考虑考虑。”
挂了电话,王律师便准备再去见见潘总了,必须把情况告诉他。
不是我不想帮你,是你老婆那里卡住了,不愿意给钱。
时间很快到了第二天,看守所内,潘总听了王律师的讲述后人都麻了。
“那踏马都是我赚的钱,她在那里犹豫个屁啊,告诉她,给一百五……不,给两百万,一定要让对方答应!”
“我是一天都不想在这破地方呆了。”
“她要是再啰嗦,我出去了打不死她!”
潘总满脸愤怒地吼道,他一个大老板什么时候受过这罪啊,进来的时候大通铺已经排满了,他睡在了地上!
就这,身边都挤得都是人,一个人也就那么几十厘米的宽度,那别人超线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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