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6章、大明之后 (3/5)
待士绅。学而优则仕,官员队伍里虽有理想主义者,但既然天家本身也是视国为私产,又凭什么去指责官吏们的私心?
所以久而久之,总体上大家都蛀国。虽偶有王安石、张居正这种强人出现,最终也不过治标不治本。
这治本之策,本就要触及天子、触及天家之利。
现在朱常洛肯面对这个问题,改革至少没了最难以面对的难题。大义之下,官绅家私利难道还比得过天家之利?
大家尽可找别的法子来妥协,譬如官吏待遇,譬如新的机会。
总而言之,这次大政会议是要以新税制为主题,商讨出新的平衡之道来。
官与民的利益平衡之道,朝廷和地方的利益平衡之道。
所以说一切都是为了钱,变法就是变利益分配。
而大明可分配的利益一共有多少呢?
过去,大明赋税制度里的大头总是田赋,是实物的粮食。
在金花银的兑换比例里,是一两银子四石粮。
一条鞭法之后,许多地方正赋、科则,确实能以银两计数。只不过小民所得毕竟只是粮,要换银子,受一道粮商盘剥;要交银子,受一道火耗盘剥;要解送入仓入库,受一道运耗盘剥。
以万历六年为例,实际征收得到的田赋总量为两千六百六十万石余,但老百姓实际交上去的远高于这个数字,而中枢所得岁入却远没有这么多。
泰昌朝经过这么多年的努力,因为并没有改田赋旧制,但只凭厉行优免就已经能够实征四千两百余万石,远高于永乐年间三千一百余万石的峰值。
原因无他:大明这么多年,腹地总体是太平的,至少没有大规模战乱。新垦田土,岂是明初时能比?无非是仁宣之后,优免和隐田越来越多罢了。
而田赋这正税之外,虽然朱常洛有了昌明号、宗明号等收入来源之后免除了岁办等,地方科则收入也减少了不少摊牌,但对外贸易方面和厉行商税之下,岁入银两也比张居正当政时期的四五百万两多了很多,已经是一千一百多万两。
任谁都会认为:相较过去一年两千余万石、岁入二三百万两的水平,如今的泰昌朝已经不知要好多少了,要不然如何能支撑得起这北征东征南征?
然而与疆域“狭小”的宋朝比起来呢?
宋初,财政收入约在两千余万缗,那时一缗便是一千文铜钱,此前大明一两银子大约能兑六七百文好的制钱。
细算起来,宋初这财政收入已经比大明此前那两千多万石粮、二三百万两银要多了。虽然真算实际粮价,大明收入可能更高一些。但元丰年间,宋朝岁入已经有六千多万缗。到了南迁后,绍兴初年虽然一度只有三千余万缗,可到绍兴末年就已经有八千多万缗,淳祐年间更是到了一亿两千万缗以上。
这当然有盘剥更严重而大明则遵祖制田赋比例低、定额征收的原因,但至少说明两个问题:税赋潜力很大,而且至少宋朝岁入是能统计进来并且增长的,不像大明,财政收入峰值出现在永乐年间。
现在,大明也不必像宋朝那样往死里盘剥,把财政收入搞到每年数以亿两的级别,但至少也可以借鉴长处。
譬如商税方面。
经过秋冬大集之后与地方的斗争,再有之前皇帝从徽商等大盐商入手开始改革盐政,这几年岁入实银暴增就有盐政收入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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